事實真的像館長講的一樣,台灣漁民在養殖蝦子的時候會用藥嗎?
以前就說過很多次,台灣的蝦以魚蝦混養的模式為主,主要養魚,蝦是額外收成,用藥沒價值,也沒有用。
農傳媒訪問漁業署,組長也講的很清楚:
「下藥是自找麻煩」,漁業署養殖漁業組長陳建佑說,國內養蝦多數採取混養方式,與虱目魚等養殖魚類混養,養殖池非常大,因副產物「蝦」生病而下藥,是自找麻煩,當然是顧好主產物「魚」有好收成比較重要。
漁業署對於未上市養殖水產品每年抽驗2千件,如果被抽到用藥有問題,就會勤加輔導查察,一直到用藥符合法規為止,今年被查到有問題的養殖池,來年必定編為必查戶,循環管理的結果,現在合格率是98.89%,剩下的那1%可能是錯用藥物,或是沒有遵守停藥期。
台灣水產藥物殘留最大的問題,往往在運銷端部分不肖的盤商為了減少損耗,使用不合法藥劑延長保鮮,但這些盤商端的行為,卻要怪在漁民端,未免太不公允了。
作者為知名評論人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