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院判決書以及陳其邁財產申報資料顯示,陳其邁過去在擔任立委期間曾集資2千萬炒股,但卻刻意隱匿未揭露,違法事證可說相當明確。
正巧裁罰機關就是監察院,呼籲陳菊院長,速打陳其邁這隻大老虎,向人民證明妳會兌現在上任時說好的要「超然行使職權」、「公開透明辦案」承諾。
約20年前,與民進黨關係良好的蔡騏遠創立了「網虎國際」軟體公司,後來因為投資糾紛,蔡騏遠被控涉嫌違反證交法以及詐欺罪。該案件在法院審理時,從證人的證詞中,意外揭露陳其邁當初參與炒股狀況。
證人童琴說:⋯⋯有聽說陳其邁打電話跟銀行借錢說要買「網虎」公司的股票⋯⋯。證人陳旺來說:⋯⋯而且陳其邁表示要拿他父親的土地去借錢購買,所以才決定要買。
也是證人的陳其邁則說:大約是在88或89年3月前,⋯⋯當時是跟辦公室的助理(鄭平)一起購買,已忘記共買多少股,但每股大約美金15元,包含助理的部分,共買2000多萬元,⋯⋯那個時候網路股很多,不只買被告(蔡騏遠)的股票,也有買一些其他的網路股都是賠錢,⋯⋯。
換言之,陳其邁和助理集資2000多萬買股票是事實,而且不只投資網虎的股票,還有買其他的股票也是事實。
但陳其邁當時擔任立委,依法必須申報財產,當然也包括股票,但從陳其邁88年以及89年的財產申報紀錄顯示,這2年在有價證券欄上是空白的,完全沒有申報任何股票的持有或買賣。
即便是往後陳其邁再擔任其他公職或回鍋立委,其申報表中也都沒有任何那些他自承購買的網路股相關申報資料。
換言之,不僅「網虎」這支股票沒申報,連其他股票也沒申報,顯見是故意隱匿炒股的事實,且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事證可謂相當明確。
至於資金來源,當年只有35歲的陳其邁,能擁有2000多萬的財力,不知羨煞多少年輕人,但也與他的收入顯不相當。
89年申報表中,確實有一筆2000萬的銀行抵押借貸,但問題是,當時陳只有一間位在高雄市苓雅區161.40平方公尺(約48.7坪)房子,該區就算現在平均市價也只有每坪20多萬,陳其邁是如何貸款到高達2000萬?
還是如同陳旺來所說是拿陳其邁父親陳哲男的土地去借錢?但申報表中也未見有陳哲男的贈與或借貸給陳其邁等內容。無論如何,陳其邁的證詞根本與財產申報的資料兜不攏,完全是自己打臉自己。
陳其邁想炒股發大財是他的自由,但當時作為一位立委,竟然財產申報不實,不僅違法,更證明他的誠信破產,貪腐現形。
無怪乎,陳其邁現在存款只有13萬,也被質疑鬼才相信。這不禁令人合理懷疑,陳的財產申報是否「攏是假」?希望「邁白賊」,把財產狀況誠實向國人尤其是高雄市民交代清楚。
陳其邁8月14日受訪時表示,國民黨是舊案重炒,這種抹黑真的是錯誤示範。他的發言人邱俊憲也表示,沒有炒股,此事是投資失利,陳其邁以自己住的房產作為抵押貸款,當年就有申報該筆抵押貸款,過程透明。
這些回應很廉價,根本是避重就輕,模糊焦點。就算如同財產申報書中有2000萬的銀行貸款的紀錄,但就是沒有任一張相關股票持有的申報資料,依規定連未上市(櫃)的股票也必須申報,陳其邁沒申報就是沒申報,還想狡辯又耍賴,這只會欲蓋彌彰,令人厭惡。
陳其邁曾說清廉是最基本的要求,但當年炒股的錢怎麼來?股票在哪裡?為何沒申報?
這麼簡單的問題,如果都無法回答清楚,如何讓高雄市民相信陳其邁的清廉?陳自稱是暖男,但如果連陽光都照不到他的財產,那貪腐的陰霾壟罩,恐怕只會讓人更不寒而慄!
作者為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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