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2018年的舊聞,可是看了還是很難過。薪餉受到苛扣的,不是義務役軍人,而是志願役軍士官這些領導幹部。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9條規定,現役軍官士官自退撫新制(1997年1月1日以後為「共同儲金制」)實施後就讀軍校期間,應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後三個月內提出退撫基金補繳申請,並一次補繳退撫基金費用後,始得併計年資。
雖然當年國防部辯稱,軍校年資補繳退撫基金費用,為軍官士官依其「意願」申請繳付,國防部於2018年8月13日起開始受理申請,9月隨薪代繳,未隨薪代繳者,可自行至各地區財務單位繳付,國防部主計局也針對繳費有資金需求同仁,協調公營行庫辦理低利貸款,提供同仁申請。
意思就是要志願役軍士官兵們就算用借的,去跟銀行貸款,無論如何都要把這筆錢生出來。
如果這個政府連讓軍人吃飽穿暖、養家活口都辦不到,又如何奢求他們在國家危難關頭犧牲性命,保家衛國?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