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族若欲經略海洋,必須具備與海洋生活相稱之民間風俗;中華民族之所以能夠自我定位成海洋民族,就是因為民間社會具備有豐富之海洋風俗,而海洋風俗不但是中華文化重要元素,更是證明歷代先民從事海洋活動經略海洋具體證據。
《漢書‧地理誌》:「凡民涵五常之性,而其剛柔緩急,音聲不同,系水土之風氣,故為之風;好惡取捨,動靜亡常,隨君上之情慾,故謂之俗。」因此吾人可以認識到,受到自然條件而決定社會群眾生活常態者謂之風,但從另個方面來看,由於民眾相互往來所建立規範則是謂之俗;所以受到海洋活動影響,匯集風俗兩個面向所構成之行為模式與禮儀規範,就是成為海洋文化基礎之海洋風俗。
源自海洋活動之民間風俗種類繁多,其所能涵蓋面向確實相當廣泛;從涉及宗教信仰之神靈崇拜,到與經濟生產活動脈動配合之產業風俗,以及配合海洋活動與居家生活之服飾裝扮,再涵蓋飲食烹飪與居住建築,並且擴展到與精神文明息息相關之娛樂樣式及節日慶典,最後就必須思考到整個社會世代能夠綿延傳承,由海洋活動所影響之婚嫁、生育以及喪葬風俗,整個海洋風俗內容相當豐富可觀。
不過對於風俗能在各個世代建立記憶元素來說,最主要還是所有人都不能脫離之生老病死過程,而從事海洋活動者又因為特殊生活型態,因此產生許多有趣風俗規範。比方說漁民對於婚期十分重視,挑好黃道吉日絕對不願更動,但有時又因漁汛不得不出海,萬一與結婚日撞期時,就有「抱雞入洞房,小姑代拜堂」特殊漁民婚禮模式;由新郎妹妹抱著大公雞,代替新郎沒辦法從海上趕回來進行婚禮。
至於散見於福建廣東沿海之蜑家疍民長年以船為家,結婚過程從議婚說媒、請神過關、哭嫁罵嫁以及迎娶過程向周邊過往船隻討杯名為「新婦尿」之米酒,甚至在船艉置放花或是草,用以暗示家中有男子或女兒等待招親,或是迎娶時所用花艇與囍船,以及新娘要吃「離娘飯」,就成為蜑家重要婚嫁風俗特徵。當然過程中男女雙方若不是演出搶婚,最後將新人推入水中讓其如魚得水,就是讓新娘乘坐彩蓮盆漂向新郎迎娶囍船,甚至還有用「拋新娘」方式,讓新娘登上囍船,都成為重要人生回憶與重要禮俗。
由於海洋活動主要仰賴男丁,因此在生育風俗上,漁民重男輕女祈神求子相當普遍。此等希望增添男丁習俗更是與宗教信仰充分結合,沿海地區神明都必須能夠滿足討海人如此訴求,才能夠香火鼎盛信徒不絕。至於漁家婦女懷孕後,更是具有諸多飲食禁忌,不論是害怕開罪海龍王,或是深怕吃到章魚生下軟骨後代,或是某些魚類外皮賣相不佳,生怕胎兒出生後渾身亦是長滿疙瘩,甚至介殼類蝦蟹造成胎位打橫難產,孕婦更不能動刀切魚,可見討海人家懷孕期內是多麼審慎。
漁民在小孩誕生後,經常有跑到海灘向龍王報喜,希望祈求海神保佑孩童成長。漁家更有以紅繩串起貝殼,作為嬰兒項鍊或是套在孩童左手當成手鐲,以便用“海寶貝”避邪。更有嬰兒出生當日漲潮時,請同村福大命大兒女雙全,捕魚經常滿載而歸漁船船長妻子來餵食“開口奶”;還有先讓嬰兒喝口海水再開始首次餵奶,此種作法稱為「嚐鹹」,希望能夠保佑將來不會被味道鹹苦海水淹死,與海水搏鬥時能夠無往不利。
至於產婦生產後,沿海亦有由親人持香祭拜產床神明後,引領嬰兒前往海灘以便與大海結緣,此種風俗是要祈求「大海為床、藍天作帳」,希望孩童未來成長後,能夠因此克服風浪不會暈船嘔吐。此外在滿月宴客時,將嬰孩放在木盆中,到海邊戲波弄潮,算是與海龍王攀親戚;特別是在舟山群島,漁民則是將嬰孩襁褓置入瓶中稱為「褓瓶」,投入海中隨波沉入海中,亦算是另類與龍王結親,祈求孩童平安成長方式。
由於討海營生十分艱險,漁民對於生死都能坦然面對,年過花甲後,先訂製壽衣、棺材以及建造墳墓相當普遍,此時所建墓地稱為「壽墳」,是用來讓海龍王與閻羅王認為當事者早已歸西,不再去查生死簿,如此才會延年益壽。而等到過世後,不論是珠江三角洲採取「水面葬」兩廣沿海地區所用「二次葬」,或是漁民喪生海上屍骨無存,必須招魂歸葬故里時進行「埋假墳」、「招魂葬」、「衣冠葬」以及「潮魂葬」,都處處透露出從事海洋活動時,必須承擔凶險與討海人無奈艱苦。
最後就是華東與華南沿海地區,沿海地區不但潮濕,墓地更常因潮汐侵蝕坍塌,因此漁民人家多半都要事後撿骨另行安葬,此種過程稱為「撿骨葬」或是「拾骨葬」。但是近年來社會觀念改變,海葬逐漸被大眾所接受,但疍民身為水上人家,在傳統上就是以此種喪葬方式,讓先人得以魂歸於海。
經略海洋必須順勢而為,假若要能夠理解海洋社會脈動,自然就必須認識掌握討海人婚喪喜慶禮節與風俗。所以歷朝各代要能夠在沿海地區當好地方父母官,就必須追隨討海人社區內各項禮俗,順勢而為讓官民互動融洽,建立互利共生關係,如此才能夠讓國家政令得以落實,漁家亦能安居樂業,認真繳納稅賦遵守官府要求。
政府官員能夠尊重轄區風俗,就能夠順利制定各項行政規章,從而建立國家統治威望;並且還能夠支持民眾從事海洋活動,創造出經略海洋有利環境條件。
作者為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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