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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他們是打火英雄,不是女巫!

  這一周經歷了錢櫃大火死傷慘重,這場火災的主因是因為業者或包商將正常運作的消防系統全部關掉,起火沒法灑水、沒法廣播、排煙閘門未開,所有的設備完全沒有作用,這是火災的主因,任何一項設備正常運作,結果就完全不同,業者犯了大錯,為了施工又想繼續營業,不論是誰關掉消防設備,都是天理不容!

  4月26日大火,直到4月28日我才知道消防局4月22日曾經聯合稽查過(真的很離譜),當天消防項目共十五項現場只檢查三項、其他十二項都註記「交轄區中隊複查」,建管處現場看到一樓有裝修牆面註記「疑似室內裝修(待查證)」(後來查出是1月17日申請使用執照變更增加室內無障礙電梯),所以整個稽查時間僅約二十分鐘,消防局同仁僅在一樓沒有上樓或下樓,所以他們也沒有看到現場有任何施工狀況,當然不會知道業者有沒有提報施工期間的消防防護計畫,更不可能明知現場有施工還放水或包庇!

  這幾位去稽查的消防局基層同仁都很年輕,聯合稽查制度為了防弊,所有稽查單位都是到消防局集合,事先沒人知道今天要去稽查的對象是誰,由政風處當場抽籤選定稽查對象,主要是怕有人通風報信。

  所以現場稽查的同仁在稽查前,手上沒有任何一家業者的基本資料或過往稽查紀錄可以比對,且採取不同轄區的交叉稽查方式,這些基層同仁到現場只能進行一般的稽查,手頭上連現場圖說都沒有,更不要說過往違規紀錄了,因為這家錢櫃在3月30日才通過半年一次的消安申報大檢查合格,所以消防局同仁才會大意,認為剛剛通過大檢查,未檢查項目交轄區中隊複查即可,是的,當天稽查時間短、流於形式、未能查到動態違規、因為相信大檢查結果而忽略自己的稽查責任,他們或許有疏失,但是關閉消防設備的是業者,台北市政府的消防同仁並非明知業者關閉消防設備而放水。

  這個聯合稽查的制度設計是因為不信任自己的同仁,過度防弊的結果,是讓同仁到現場兩手空空,沒有武器只能形式上查閱書面資料或看看動線,一個晚上要稽查四家業者,平均一家稽查時間約半個小時,這樣的稽查方式真的很難有效果!

  消防局是我在台北市議會21年看過最認真負責的單位,尤其是基層的救護隊員及消防隊員,他們對於台北市的貢獻很大,而且幾乎沒有操守問題或弊案!他們是救災救難的英雄,不應該是被獵殺的女巫!

  消防局是台北市安全的守護者,這幾天陷入低氣壓,市長說如果現在的制度或法令已經無法保護人民,我們覺得慚愧也應該向市民道歉,但不能讓基層同仁單獨面對制度缺失,市長念茲在茲的是怎樣改變這個城市的陋習陳規,而非把同仁推上火線自己獨善其身。

  消防法過於寬鬆(大多只能要求限期改善),甚至發生大火,消防法也沒有一條可以要求業者停業(我們這次是用行政執行法要求停止使用),所以業者長期以來玩貓捉老鼠的把戲,也不是這些基層消防弟兄的錯,制度不好無法落實稽查,我們要改過來,法規無法保障人民安全、我們要改過來,但每一個消防弟兄都是因為有救災救難的熱情才會投入這份工作,隨時都準備犧牲生命,再說一次,他們是打火英雄,不是女巫!

作者為台北市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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