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當天,教育部的潘部長到教育委員會備詢,我上台登記質詢了關於校園防疫的詳細做法,並針對校園交通車以及學生發放酒精的問題提出質詢。
據本辦公室所查到的資料,在上月20日國教署對校園的清潔消毒工作做出了以下的說明,其中提到交通車的部分是「交通車比照交通部標準,及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因應指引:『大眾運輸』之規定」。就學生接觸之車內座椅、扶手、拉環等處,於出車前、收班後要確實清潔消毒。
但交通部所提出的大眾運輸工具清潔消毒規定卻不僅只於此,除了以上基本消毒動作之外,並定出追加的規定:如客運、遊覽車每八小時要清潔一次;捷運系統要將會接觸到的設施每八小時清潔一次等。而這些規定並沒有附在當初國教署發函至學安組的公文中,恐怕並不能保證消毒與清潔工作的落實。
我也舉了新北市的侯市長在防疫期間考巡各校的行動為例,親自去考巡各校的防疫細節,確保學子們在校園中能有個安心清潔的環境可以學習。
另外,教育部日前允諾每月將會配給八萬四千公升酒精給全國的各級學校、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以及所屬單位以及國家圖書館等相關單位,八萬四千公升的量看似龐大,但若以426萬的學生數量為例,其實每人每月所能配發到的量只有19cc,而這些酒精除了給學生個人清潔使用之外,教職員工、工作人員、警衛們也可能佔用到學生的消毒用酒精,所以實際上能配發的量可能更少。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所以,我要求教育部一定要在三日內擬定出定校車消毒規範。
作者為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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