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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亞君/你到底愛得多委屈?

    是上半場(寶貝我陪你吃個飯還要趕回公司加班喔)?還是下半場(老闆要我趕專案,12點前一定去陪你)?

    還是他根本就出差了(喂喂喂...這裡通訊很差啊)?更或者他老家奶奶突然生病了(又又又)?

    坦白說,如果不是社群媒體集體曬恩愛的時尚。情人節這一天,與其他的364天根本沒有甚麼不同。不管是禮物鮮花大餐,能用錢辦到的都是簡單的。最珍貴的是「時間」,他用多少時間心思在你身上。

    不過因為出版了《戒斷曖昧》一書,突然覺得「情人節」也是有個優點,用這天來檢視一下你的愛情,也未嘗不是好事。

    「不愛」不是最大的傷害,「曖昧」才是。

    不愛,是他不付出也不要你付出;曖昧,是他不付出,但你的付出他不拒絕。

    但為什麼人常常在曖昧裡無法法自拔?是偽戀人、是床伴、還是乾妹妹?你是愛他,還是習慣有他?他越忽冷忽熱,你卻越怕失去他?你為什麼要讓自己成為備胎呢?

    要知道,一個喜歡你、在乎你的人,絕對不會讓你受委屈、絕對不會讓你在感情裡卑微。

    《戒斷曖昧》的作者隼人心理師,用一整本就談「曖昧」這件事。整本書上下兩部:「愛不了」與「分不開」,就這兩點,一針見血,道進了所有親密關係裡貌合神離、肉合情離的關係。

    最重要的是,心理師要敲敲敲敲醒你的腦袋,他要你問自己:「愛情這面鏡子,你看到了甚麼?」

    當你沉醉戀情的同時,不管此刻多麼死去活來,但冷靜一下,反問自己:這段感情完整了你嗎?他的存在是讓你看到更大的世界,還是令你捨棄了你的世界?

    對,別人怎麼對你,都是你教的。別人怎麼對你,都是你允許的。

    如果你愛一個人愛到失去自我、否定自我,這絕對不是偉大的愛。相反的,這是畸形的愛。

    從現在開始,先愛自己吧。每天都是自己的情人節。

    這不是陳腔濫調。你都不愛自己了,誰會愛你?

 

 

作者為寶瓶文化社長兼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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