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民眾要排隊買口罩,一次只能有二個要用七天的民怨,即將延燒當頭,民進黨政府已經精算好,因為口罩確實不足,就要用武漢第二批台胞無法回台、藍綠即將引發對抗,要運用網路說「中國利用『台商生化武器』步步進逼崩潰台灣醫療」來轉移焦點!
可是大法官會議第558號明文解釋:「憲法第10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入出國境之權利。人民為構成國家要素之一,從而國家不得將國民排斥於國家疆域之外。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之國民得隨時返回本國,無待許可,惟為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但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並以法律定之。」
大法官會議解釋針對先前所謂黑名單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已經解釋國家不得拒絕人民返台,要充分保障人民的自由。中華民國不是號稱最民主自由的國家?
請問第二批台胞如果檢疫無恙,為何不能回台?
陸委會以第一批名單不符合雙方原先協調名單,所以拒絕第二批台胞回台,請問,當時不是都要提供護照、台胞證等資料,才能上飛機,這些資訊既然都為陸委會所知悉,為何還有不符合問題?
就算不符合協調的老弱婦孺優先原則,為何健康的台灣同胞到武漢不能夠回台灣嗎?
怎麼,這些滯留武漢的台灣同胞違反哪一天條?竟然可以讓陸委會認定不能回台?一個根本無法律依據的命令,而且妨害人民行使回台權利的自由,陸委會已經明顯違犯刑法妨害自由罪!
這樣的政府,就是要挑起仇恨,就是要透過此次事件對外彰顯,就算沒有九二共識,台灣也可以跟大陸談判!
只是,現在不缺乏政治口水,只缺口罩,現在不需要政治計算,只要台胞回家,讓台胞回家是人道,更是人權!
只可惜綠營從來不認為台商是自己人,誰叫你要去大陸,滯留大陸,活該!
面對這樣的疫情,蔡英文領導的民進黨政府在「民胞物與」跟「非我族類皆可殺」的選擇,竟然選擇了後者,在李榮浩《同根》歌聲中,我聽起來是那麼的諷刺!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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