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才一踏進家門,我娘就一臉嚴肅的問我:「你是不是在外面有跟人家怎麼樣?為什麼警察局會寄通知過來?」
哎呀不得了!該不會是輪到我「被社維法」了吧?
「警察局寄通知過來?是管區警察送來的還是限時掛號?」
我娘把一封信遞給我:「不是掛號啦!是郵差投到信箱裡的。」
奇怪,一般筆錄通知或訴訟公文書通常都是由管區警員送達,或是由法院寄出限時掛號,哪個警察局會用平信寄出啊?接過信封拆開一看,安心了。原來是之前在路上撿到錢包送去警察局通知失主認領,失主已經領回的通知公函。這年頭「拾金不昧」也要飽受驚嚇,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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