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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博/只要有形式上的民主就夠了!?

    很久沒有被一句話震撼住了。

    一句一針見血的話,一句恍然大悟的話,一句當頭棒喝的話,一句無比誠實的話。

    誰說的?剛上映的一部日本社會寫實劇情片《新聞記者The Journalist》,電影描述有著正義天性的報社女記者,與良心不安的政府基層官員聯手,揭發一件政府試圖暗渡陳倉的不法計劃。劇中奉命遮掩真相的主管官員,在最後對女主角說出這一句既像自我辯護,更像理直氣壯的話。

    聽到這句話的剎那,我大腦停格數秒,對後面一小段劇情視而不見。思緒快速翻找出那張藏在腦海許久,對台灣式民主所衍生弊病的考卷,好幾題原本答不出來的難題,瞬間有了正解:「......形式上的民主......」!

    像我這樣,對台式民主又愛又恨,夾纏在民主爽度與民粹怨念的矛盾情結中的人,應該不少吧?我們心中有很多為什麼?

    為什麼人民只能用短短幾秒鐘的投票行為體會民主?為什麼人民選出來的政治人物常在當選隔天失去賞味期?為什麼政府高官自認手上有一疊不再需要人民背書的空白支票?為什麼立法委員沒有辦法專業監督?為什麼司法到現在仍然適用「有關係的就沒關係」的描述?

    這許許多多為什麼的答案,不就是那位電影角色講出口的那句話?如果你不能同意我馬上要寫的,請原諒我的主觀,因為我也會原諒你的無知。

    台灣,只有形式上的民主!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三大領域的政客們,聯手壟斷了台式民主,或者更精確地說,聯手基改了台式民主。

    台灣在學習民主的過程中,放了太多資源與關注在選舉時爭取勝選。表面上,人民藉由選舉遂行了政權,但投票後人民即喪失直接管控治權的能力(想想罷免權有多麼窒礙難行吧)。掌握治權的政客,在治權的大遊樂場,隨心所欲地操弄行政、立法、司法這三項治權,合縱連橫,遂行所願,橫行無忌,玩得不亦樂乎。

    可以說,扭曲的治權行使,如同壞基因,被注入台式民主,基改了原本政權 vs 治權的民主平衡設計,改造了你我的民主體驗。從事實論斷,不要談高調,台灣人享用的民主難道不是形式上的而已嗎?

    民主制度留了大漏洞給有心人。

    選舉授權,搭配監督制衡。這個看似兼顧民意至上與施政效率的「權能平衡」制度設計,讓人民藉由投票行為短暫享受人民作主,之後交給立法權和司法權代為監督或裁判實際掌控國家機器的行政權。

    大漏洞在哪裡?無論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再怎麼周延的制度,關於民主防弊機制的設計精神,總是全部押寶在相信人性。所以民主制度要人民相信選出來的執政者會有苦民所苦的人性,倘若執政者沒有苦民所苦,就請相信選出來的立法者會有無私監督的人性。又倘若連立法者也私心自用,甚至跟執政者沆瀣一氣,那麼就請相信司法者的人性會站在最後一關依法嚴辦。

    這個邏輯,實在天真,竟然徹底迴避了人性的弱點,設計制度時輕忽人類的劣根性,無異掩耳盜鈴。

    人性固然本善——起碼絕大多數人善念多於惡念,但人性中潛藏的劣根性,使得人性雖然本善,卻脆弱不堪,恐懼權勢,易受誘惑。想倚靠人性當做制衡機制的基礎,來維繫民主制度的理想,從一開始便錯估了人性。非但導致民主制度無法馴服政客的劣根性,反倒是民主被脆弱的人性改頭換面。

    叫人民相信人性,正是民主的大漏洞。

    曾幾何時,遭到基改的台式民主已經突變成一隻三頭怪獸,行政、立法、司法這三個頭,看似發揮制衡,往往雷大雨小,架勢做足罷了。即便偶有扞格,多的是默契十足,互相掩護,彼此包容,分進合擊。

    基改實例,舉其犖犖大者。如立法院基於職權,通過成立319真相調查委員會,受立院監督之行政院竟特訂「因應真調會調查權協調聯繫要點」,通令所屬機關拒絕真調會之調查。姑且不論對319事件的個人意見,純粹從治權機構之權責關係論之,行政權恣意擴大解釋其權力,惡意規避受監督之責,甚明。

    如高鐵規劃時,新竹、台中、嘉義、台南等站點遠離都市,十分偏荒,徒增接駁交通成本,旅客從搭高鐵節省的時間,在接駁時還回來。固然有謂都心設站不易,或站點可帶動新市鎮發展⋯云云,但有必要設在如此荒僻遙遠之地嗎?其決策之荒謬,難怪予人其中應有文章的口實。

    如清境農場民宿,高達九成違規使用土地,破壞國土保育,危及住客安全,但當時的南投縣政府硬是有條件解除「限、禁建令」,容許違規民宿經營至今。地方行政權遊走灰色地帶,便宜行事,罔顧法令。

    如農地上的違章工廠,早該取締拆除,仍於2018年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不但大幅放寬合法條件,而且現行違章工廠仍可在違法狀態持續經營二十年。行政權與立法權用了籃球場上的「擋拆」戰術,合力擋下民意,拆除掩護非法的障礙。

    如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管中閔為校長,執政者動用國家機器,羅掘具窮地羅織罪名,讓僅有核備權的教育部動用跨部會資源,無視法令尊嚴,再三曲解,硬是違法卡管一年。

    如2018年公投通過反對火力發電以及以核養綠,行政權對此結果可以視而不見,絕對冷處理,有人以「沒收公投」形容,傳神,但太輕描淡寫。此種不理會公民複決權的蠻橫態度,是行政權侵奪人民政權的至惡之例。

    如立法院執政黨近三年假過半優勢,強行通過有違憲之虞的不當黨產條例、轉型正義條例,在全面執政優勢的庇護下,硬是將立法權濫用成整肅權。

    如促轉會前任副主委張天欽在內部會議自陳:「⋯⋯後來升格變東廠」,欲用政府權力針對在野黨候選人「間接影射殺傷力最強」。明目張膽的言行,透露披著民主外衣的專治威權心態。

    如司法權面對政治人物與政治案件,檢察官動輒以查無實證,不起訴輕縱。法官動輒以法條解釋權刻意迴護,全力開脫。類似案件,不勝枚舉,近者如陳立委高鐵三百萬失而復得疑案,看來真會成為千古疑案。又如判決警察執法過當,台北市警察局需國賠百來萬給違法集會民眾,其判決之矯情,令人咋舌。

    人民面對恣意妄為的治權三頭獸,竟僅能繫希望於喚回人性,冀望政客有良心,若政客無良,再冀望政黨有良心,若政黨無良,則冀望其他選民在投票時跟自己一樣有良知。

    歷次選舉的結果一再證明,在台灣,良知不只一種,你認為的良知跟別人認為的,大異其趣——若這次選舉沒選出有良知的政黨與有良心的政客,則寄希望於下次的選舉。選民用此種阿Q式的自我催眠,暫時按耐下集體焦慮,對治權三頭獸種種「打著民主反民主」的敗績劣行,一再退讓底線,終於讓台式民主陷入惡性循環,走進死胡同。

    冀望政客有良心?期許政黨有良知?看吧!這邏輯是不是又繞回到要人民相信人性。面對跟治權三頭獸的戰爭,人民輸定了。

    更明白的說,當治權的大遊樂場在選舉後重新開放,三頭獸虎視眈眈看著滿地資源,磨刀霍霍,戰爭就結束了。才剛藉由投票行使完政權的人民,最多只能在往後數年四處打打游擊戰——窩在自家沙發看著新聞報導生悶氣,滑滑手機在社群同溫層取暖,聽政論節目名嘴開罵發洩情緒⋯⋯蚍蜉撼樹,隔靴搔癢,難傷三頭獸。

    我當然熱愛民主,也享受過真正的民主制度帶來的好處。然而,民主走到現在,治權獨大。立法機關淪為利益交換所,吃乾抹淨。司法機關擅於觀風向、辨顏色,用立場判案。行政機關動輒假公濟私,以政策掏空國家。難道這是我們要的民主嗎?我們的民主到哪裡去了?

    治權獨大的問題一定要面對,勢必得矯正。當然,老牌民主國家如英國,標榜民主模範的國家如美國,同樣存在治權逾越的問題,然而,他們的政客還算知恥,起碼懂得維持吃相。至於弊端叢生的第三世界民主國家,他們的政客擺明了當民主流氓,也算敢做敢當。台灣呢?恬不知恥的政客,自喻為捍衛民主的勇士巨人、貞節烈女,實為雞鳴狗盜之徒,下了神壇吃肉喝酒,上了神壇還要人民拈香膜拜。

    台灣,真的只有形式上的民主。

 

 

作者為資深品牌專家

●摘錄自品牌原來如此,原文分享於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