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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評文/綠委300萬說不清,網路聲量第二名

    話說2015年1月8日,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從台中烏日高鐵站搭商務艙北上,半小時後,承攬立院資訊設備的網遠負責人李保承,提著黑色手提包從新竹站上車,神秘兮兮地坐到指定座位,然後把手提包放在座位上交給林錫山,李保承馬上在桃園站下車,巧的是,幾天後,林的秘書陳亮吟就和林妻劉馨蔚去銀行存款七百萬元。

    林錫山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未料檢調早就全程跟監蒐證,後來檢調把高鐵這段錄影畫面播放給林錫山看,他臉色鐵青承認裡面是錢,但強辯說他也不知道為何人家會給他那個手提包,他就收下了,而給錢的李保承否認行賄,辯說雙方有借貸關係,卻交代不清為何借款。這位曾在立法院呼風喚雨近20年的前秘書長林錫山,最後被控收受網遠科技二千八百萬元的賄款,判刑36年,在今年七月入監執行。

    要不是林錫山,一般老百姓恐怕還不知道,原來電影劇情不是亂演,還真的會有政治人物透過高鐵一來一往間,在高鐵上交付賄款,尤其兩人在車上短短「巧遇」,之後各自下車,天衣無縫,船過水無痕。

    偏偏就是這麼巧,就在林錫山入監服刑的兩個月後,高鐵上又出現鉅款了!9月3日高鐵北上列車拾獲1只內裝有300萬元現鈔的行李箱,這次的金額「只有」300萬,而且綑錢方式特殊,並不是用正常的紙質綑鈔帶,跟一般從銀行提出的成綑鈔票不同,沒多久,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跳出來說是他掉的錢,之後還召開記者會說他這筆現金,是去多家銀行分批領出,是要給兒子去菲律賓開手搖飲店的資金,太太還補充說是,「隨扈幫忙拿到車內,到了台北,忘了拿。」

    老北疼兒子無可厚非,但明明是自己兒子,為何不在自己家裡客廳給錢就好?既然是給孩子創業的,就一次領就好了,為何還要這麼費工「分次提領」?如果父子相隔兩地,為何不匯款?還要老爸親自送款到台北?尤其《洗錢防治法》第9條規定每領50萬元就要登記,並通報法務部調查局,陳明文要給兒子錢,美事一樁,為何還要刻意迴避這50萬元的申報金額?加上現金的來源交代不清,恐怕也難脫《洗錢防制法》第15條的特殊洗錢罪。為了躲過銀行的查緝與申報,陳明文所說的「分次提領」,恐怕還得請七位朋友通力幫忙,才有可能達成。

    如果真的坦蕩蕩,為何當被記者追問細節時,陳明文會馬上變臉動怒?還氣到邊指記者麥克風,邊罵「大家都很清楚,只有你不清楚,事實上你是不願意清楚,你是故意要讓我難看嘛」,隨即閃人不願正面回應。

    根據「網路溫度計」近三個月的大數據統計,陳明文因為「高鐵300萬」榮登立委參選人網路聲量排名第二名,要選立委的陳明文,真的不打算好好交代清楚300萬的來龍去脈?還要閃爍其詞嗎?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本文為投稿文章,不代表i-Media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