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遭台北地檢署通緝的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擬來台投案,這本是還給受害人及家屬公道、並彰顯台灣司法主權的契機。沒想到民進黨政府竟拒收陳同佳,相關高官還一個接一個賣力唱和,更創作一堆似是而非又荒謬無比的理由,演出一齣「唱作『拒佳』」政治大戲。
雖然這起凶案的加害人與被害人均是港人,但案發地點在台灣,基於刑案的屬地原則,台灣當然有管轄權,而台北地檢署也發布通緝。如今陳同佳想來台接受法律制裁,陸委會竟拒絕他入境。難道非得要嫌犯偷渡來台才抓人嗎?這簡直離譜到極點。
相關部會都口徑一致,一口咬定香港若不與台灣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就把陳同佳送來台灣,其背後有港府及阿共的陰謀。行政院長蘇貞昌說,這是讓林鄭月娥的送中合理化;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說,這是把台灣納入一中架構;國安局長邱國正則更直白的說,時機不妥不得不政治考量。
民進黨幾乎是集體弱智。兩岸的司法體制殊異,香港民眾是「反送中」而非「反送台」,陳家同自願把自己送台,根本無法成為未來送中的破口。全世界與台灣簽有引渡條約或司法互助的國家不過二、三十個。這些國家包括美國,難道就放棄了一中政策?港府不簽司法互助或有政治考量,但台灣把陳家同繩之以法,不是更能藉由司法管轄權來彰顯中華民國的主權嗎?
最離譜的莫國過於內政部長徐國勇,他鬼扯說「陳家同要跑到有死刑的台灣受審,這違反人性。」、「陳家同住香港,香港為何不審判?」、「所有筆錄在香港,但香港不願提供給台灣。」
事實上,只要讓陳嫌來台,就可以知道他投案動機。而兇案發生地在台灣,主要證據包含屍體也都在台灣,就算沒有陳嫌在香港的筆錄,台灣法院照樣可以依照現有的證據將其定罪,況且讓他來台灣再做一次筆錄,也非難事。
而香港的刑法屬地原則,也讓港府對這起凶殺案較難以介入。但徐國勇過去曾說,沒有任何國家遇到刑事案件,會放棄管轄權的。這更直接打臉自己以及現在抗拒讓陳同佳投案的民進黨政府。
陳同佳的投案風波,就像一面照妖鏡。照出蔡英文總統對反送中議題政治操作的邪惡性與醜陋面,也揭穿她不願輕易放下在反送中議題上所撿到槍砲及政治利益的詭計。但民進黨政府喪權辱國,罔顧被害人及家屬司法正義的離譜行徑,幾乎是人神共憤。
在各界的壓力下,陸委會已開始再度髮夾彎發函港府,希望派警赴港押陳同佳回台。這後續發展尚值得觀察,但民進黨政府若繼續把選舉或政治利益置於司法正義之上,難保不會玩火自焚。
作者為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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