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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件的愛 算不算愛?

木村久一《早期教育和天才》中言道:「家庭應該是愛、歡樂和笑的殿堂。」然而,什麼是愛?充滿條件、要求、限制跟強加在孩子身上的理想與願景,是成就了孩子,還是扼殺了他們的可能?


在親子互動的過程當中,不難發現父母經常對孩子提出要求,例如「如果你不,爸爸媽媽就」,從語句當中,我們能夠看見的,是充斥著以愛為名的剝奪與束縛,在孩子的心裡頭,所有的關愛,來自於條件的交換,不管是裝乖、考出好成績或是幫忙做家事,目的都只是為了換取大人的愛,於是孩子們,開始學不會「自愛」了。


 不斷檢討,期望改進的教育體制底下,總是以尊重每一個個體作為號召,不論多元入學,或是免試升學,似乎都繞著這個主軸打轉,然而家長或是老師,究竟是否能夠將孩子視為一個完整的主體,不把自己的期望與冀望寄託在他們小小的身軀之上,願意看見他們的特長,而非操弄他們的未來,成為最需要關注的課題之一。


 「愛」本身,不應該附加太多的條件,在教育孩子的過程當中,適當的介入與提醒,不應該是試圖將他塑造成自己心目中理想的模樣,而是以一個過來人的身分,提供諮詢建議的管道,讓孩子在自我實現的路程中,有了可以溝通借鏡的對象,教育孩子就好像在打一場游擊戰,且戰且走,審時度勢,不斷拋出新的方針來應對目前的局面,同時檢討過去的錯誤,才能真正幫助他走上正確的道路。


 作為父母,最大的樂趣就在於:在其有生之年,能夠根據自己走過的路來啟發、教育子女。引導,不代表指導;關懷,不等於掌握,每一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路要走,如何協助孩子們建立起自己的價值觀,訂定自己的人生方向,才是父母真正需要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