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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哲/有錢人陳明文的任性!?

    陳明文的高鐵三百萬現金案,民進黨廉政會開會討論的結論是,「尚難成案,但『日後』如果有發現新事證,不排除重新處理。」這足見該案迄今仍是疑點重重,如果連廉政會想背書都很挣扎,還必須留個「未來」的伏筆,那也無怪乎外界更是難以信服。

    三百萬要怎麼花很容易找出理由與故事,但這麼大一筆現金從何而來,如何拿來,是一翻兩瞪眼的事。而陳明文的說法,顯然前後不一。

    陳明文一開始說三百萬是家人分次提領、要給小孩開珍奶店的創業金。但我揭露陳的財產申報只有二百四十萬現金後,陳面對檢方調查,雖仍強調是給小孩創業,來源卻變成從陳的大姊兒子帳戶領出,是親人間借貸。

    陳明文夫婦財力雄厚,說有上億的身價也不為過,就算戶頭內的現金量不夠三百萬,但隨便將其龐大的股票、土地建物、保險、或公司資產處理變現出三百萬,絕非難事,就和生出一塊蛋糕一樣容易。

    但如今三百萬卻峰迴路轉,需要由家財萬貫的陳明文伸手向姊姊借錢,且是從陳明文的大姊的兒子的帳戶中提領出來,難道這是有錢人的任性?還是有不為人知的秘密?

    就算是借貸,就算是給兒子的創業金,為何不能直接銀行匯款,按幾個按鍵,花個幾秒鐘搞定。反而大費周章,分次提領還搭高鐵人肉運送?

    這牽涉是否違反洗錢、財產來源不明、財產申報等相關法令。況且明陳明文還是個現任立委、蔡英文總統的英系頭頭,豈能不給外界清楚的交代?

    說一個謊,就要用更多的謊來圓。陳明文是否說謊還有待司法釐清,但涉入或助陣的人越來越多,案情的發展似乎也是越滾越大,結果會如何,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為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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