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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以後怎麼運作?

【特約記者謝維倩報導】在9月10日阿里巴巴的20週年年會上,宣佈退休的馬雲說:今天不是馬雲的退休,而是一個制度傳承的開始,不是一個人的選擇,而是一個制度的成功。

合夥人制度是馬雲推動阿里傳承計畫的關鍵制度,然而這樣的制度何以能夠成為阿里巴巴傳承中的制度憑藉。 阿里巴巴合夥人制度中的「合夥人」概念,不同於股份公司相對照的「合夥人」這一法定組織形式,也不是一般事業的共同投資者。阿里巴巴的合夥人制度有何不同? 以及如何在傳承過程中發揮關鍵作用。

馬雲設立合夥人制度的是想要淡化創始人的個人色彩,突出集體領導的重要性。2009年阿里巴巴成立十週年時,「不希望背著榮譽去奮鬥」的十八羅漢一起辭去「創始人」身份,他們組成合夥人,用合夥人取代創始人。

阿里巴巴前執行副主席蔡崇信曾經說道:一群志同道合的合夥人,比一兩個創始人更有可能把優秀的文化持久地傳承與發揚。馬雲和他的創業團隊十年前的遠見為傳承制度奠定了文化基礎。

在主要股東軟銀和雅虎的背書和支持下,阿里巴巴合夥人集體成為實際控制人,軟銀同意將超出30%的股票投票權轉交阿里巴巴合夥人代理,在30%權限內的投票權將支持阿里合夥人提名的董事候選人。雅虎則統一將普通股的投票權交由阿里巴巴合夥人代理。

阿里巴巴合夥人成為「董事會中的董事會」和「不變的董事長」。阿里巴巴實際控制人並非某一具體創始人,而是阿里巴巴集體合夥人。阿里巴巴合夥人制度不斷吐故納新動態調整,成為未來領導階層繼續產生穩定人才的儲備庫。

要能夠成為合夥人首先需要在集團工作五年以上,通過特定的提名程序和為期一年的考察後,接著獲得75%以上合夥人的支持,才有機會成為新的合夥人,目前合夥人規模已從28人擴大到38人。

這個「人才蓄水池」的形成,使團隊成員提前完成新團隊組建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磨合過程,降低組建過程中彼此磨合所帶來的各種隱性和顯性成本。這樣的管理團隊已具備價值觀的認同和文化體系的培育,將公司治理時通常面臨的衝突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化解。

當阿里巴巴2014年在美國上市時,軟銀和雅虎等主要股東之所以願意放棄控制權,在意義上是對阿里合夥人制度支付溢價。如同阿里巴巴在電商和第三方支付業務等方面的創新,合夥人制度成為阿里巴巴在控制權安排和企業傳承中十分重要的制度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