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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21歲男子「胖貓」在重慶長江大橋跳江身亡事件,5月19日終於等來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官方微博@平安南岸通報事件詳情。通報稱,「胖貓」和譚某雙方存在真實戀愛關係,經濟上互有往來,譚某未實施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以戀愛為名騙取「胖貓」購物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犯罪,近日譚某已全額退還與「胖貓」戀愛期間經濟往來的差額。 騰訊網報導指出重慶警方調重點有三: 感情上,兩人網戀奔現交往兩年多,互見親友,2024年春節譚某還帶胖貓回過老家。雙方在戀愛期間多次爭吵分手又復合,但都是正常交流,不存在啥PUA或脅迫內容。 金錢上,胖貓生前向譚某轉帳317次共計79.9萬人民幣(下同),譚某也累計給他轉了32.7萬,在胖貓去世後又應胖貓父親要求,退還了13.6萬,共計46.3萬——胖貓多給了79.9-46.3=33.6萬。兩人開設了共用帳戶,譚某存了23.6萬,取了16.5萬,胖貓存了17.3萬,取了24.8萬——胖貓透支了7.5萬。 如果硬要計較付出,那胖貓確實為這段感情多支出了26.1萬,但他倆明顯還有共同生活消費和投資花店成本。胖貓跳江前的轉帳,譚某明確表示過拒絕,但胖貓轉完賬就拉黑了她的帳號導致無法退回,甚至還備註了「自願贈予」。 真正觸及法律的一點,胖貓的姊姊劉某操控輿論網暴譚某:大號懷念弟弟,小號曝光譚某個人資訊;找人代寫文案、擺拍以博取線民同情;有選擇性地截取聊天記錄,顯示譚某「是撈女+騙子」。花錢買流量、漲粉290萬⋯⋯。 騰訊網指出,胖貓姊姊劉某在各平台的帳號都被封禁,法律應該也不會輕饒她。 跟著劉某做出過激行為的網民同樣會受懲罰。不管是煽動人去辱駡的,還是揚言接到懸賞令要殺譚某全家的,或者冒充譚某開帳號的,也都被依法採取了刑事措施或行政處罰。 用網友的話說,對譚某這種規模的網暴,不僅是始作俑者的惡意,是那些網友出於某些見聞和自身傾向相信了「撈女」和「舔狗」的故事,又自認「純愛戰士」們自發地給事件加大熱度。「社會的共識在哪裡,網暴就在哪裡。」胖貓姊姊能騙那麼多人,不過是因為很多人心甘情願跟著她的思路走。 也許正如《新民周刊》所說一段平常的戀愛關係,經幕後「導演」操控,最終演化成了一場侵犯隱私的大型網路暴力。或許,這更應該引起我們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