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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貓、浪狗們遊盪在台灣的大街小巷裡,看到牠們到處流浪、生病、受虐時,我們想餵食牠們時,該怎麼做才是對的呢?這個問題一向都有兩極化的答案。 要先知道「餵食」的行為本身並不犯法,為什麼還是會看到某些社區鄰里張貼禁餵公告,而且還會被罰款?原因是違反了《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的規定「餵食流浪動物 或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因此,環保局浪狗不會因為民眾單純餵食流浪貓狗的行為進行處分,而是針對餵食後不清理環境導致地面殘留食物,造成環境髒亂而開罰。有些人在餵食浪貓狗時,只顧著丟下食物後就撒手不管,卻沒想到一旦有殘留的食物會滋生蚊蟲、細菌,給社區的環境帶來一定影響。 「餵食」的行為會造成浪貓浪狗聚集,機車的座墊可能被抓壞、汽車輪胎旁滿是貓狗的排洩物、飼料廚餘會長蚊蟲,甚至可能會帶來傳染病跟跳蚤。 對浪貓浪狗來說,長期與人親近會漸漸缺乏警覺心,遇到壞人和不喜歡牠們的民眾不會跑,可能被報復性下毒、虐殺;誤食壞掉的食物會導致生病(這個問題讓浪浪的壽命往往不長);餵食地點若車多容易出現車禍現場。 但餵食可以讓浪浪們生存受到保障、可協助救援,捕抓有狀況的浪貓浪狗,牠們親近人類後方便執行TNR (誘捕、絕育、放回原地,Trap Neuter Return)。最好的就是引導愛心認養,讓浪浪們有個安穩又飲食無憂的家。 餵食浪浪不是一件可以心血來潮就隨手就做的事,自以為做了善事就揮一揮衣袖瀟灑離開的事。除了要顧慮很多方面,更重要的是達到「解決浪浪生存問題」的最終目的。 所以,棄養和未結紮才是流浪動物的來源,並非餵食。流浪貓狗的悲劇,多半的源頭是來自於飼主不負責任的棄養。愛動物也是一生一世的事,愛是不防棄,愛更是不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