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go

搜尋標籤過年

已找到 2 則相關結果

蔡詩萍/過年,有什麼意義?我懂了。以後我女兒也會懂!

過年,不懷舊,不憶苦思甜,算什麼過年氣氛呢? 過年,團聚,吃飯,喝酒,聊天,這一連串組成「回家過年」的儀式,不都是見證一個家庭,乃至一個家族,從過去到現在,現在往未來的一串串中繼點嗎? 每年,都是記憶與個人史的中繼點。 一年過一年,每個中繼點,串成一套家族故事。不管之後,這些家族的成員,散居在何處,他們有朝一日,也會在過年時,在酒酣耳熱,在越聊越開的情緒下,這麼開場說到:那時候啊~你還小,(或你還沒出生呢!)那時我們一家,是怎樣~怎樣又怎樣的.......走過從前啊~時間真快。來乾一杯! 有年紀的人,帶著記憶,越講越自嗨。年紀小的,帶著童稚,覺得好無聊啊~於是啊,出去放鞭炮(以前的小孩);於是啊,坐在那滑手機(現在的小孩)。 但,我卻絲毫不擔心呢! 因為,一代接棒一代,只要我們維持著過年,返家,探親,年夜飯,除夕,壓歲錢,拜年,等等的過年儀式,「過年」就會像儲存於我們生命裡的DNA,三不五時的,跳出來提醒我們,「那是你永遠的記憶,成長的一部分啊」。 這或是過年的意義吧!我們不同的垂直世代,我們相同的水平世代,紛紛回到老家,過年。 我假想,從高空俯瞰,用衛星定位追蹤,每個散落於各處的點,都亮著微光,勤懇過日。春節一到,除夕前,每個點的微光便紛紛移動,北往南,南往北,東向西,西向東,每個點,最終都移向分散於各處的更亮些的大點上。然後,停在那數日不動。初二初三起,再竄出那些大點,移往其他的大點。 前面的移動,我們稱之回家過年;後面的移動,我們叫它回娘家。 過年啊~過年,人情往來,人際往來,親人往來,家族往來。我們一生的糾結,一生的意義,一生的煩惱,無不在過年的移動裡,被牢牢的烙印於我們的生命中。 小孩子們不懂。但他們年復一年的跟著爸爸回家過年,跟著媽媽回娘家過年,久之,過年的意義便不知不覺的,烙印於記憶中了。 大導演李安喜愛在他拍的國片中,佈局一些年節吃飯的場景,孩子要回來,老爸買菜做菜。孩子們到了,孫子孫女,唧唧喳喳。菜做好,碗盤上桌。開酒喝飲料,大夥吃飯聊天。不管平日感情融洽感情齟齬,過年過節,圍坐一桌,都要暫且拋開日常,進入「團聚的模式」。一切,過完節,再說。 我看過一部日片《橫山家之味》,醫生爸爸偏愛學醫的長子,長子卻海邊救人自己溺斃。次子叛逆不當醫生,走自己的路,總覺得老爸認為該死的是他而非哥哥。父子矛盾、衝突不合,卻又不得不在年節哥哥忌日必須一家聚餐聚會。最終,父子並未和解,然而電影終局,父母皆亡,次子帶著妻小掃墓,他竟然完全依循當年爸媽帶他祭奠哥哥的所有流程,一絲不苟的,按部就班,示範給他的一雙兒女看,連喃喃自語都是老媽昔日的口吻。 我當時極為感動,內在很叛逆的我,其實知道,無論我們怎麼叛逆,我們注定是會像自己父母一樣的,在生命中的某一時刻,也會默默重複起,當一個爸爸或媽媽的角色,行使一個承接起凝聚家族連結的角色,只因為,我們都曾在每個過年裡,返鄉,回家,團員,聚餐,一家人暫拋現實的不快或摩擦,而共同感受一個家族的聚集感! 那裡自會有一套流程。那裡自會有一種感情。那裡自會有一些語彙。你以前聽,覺得老套,覺得很煩,但有那麼一天,突然的,你就會不期然的發現:你像你爸了!你像你媽了! 《橫山家之味》裡,那次子喃喃自語著,不自覺的,把他昔日跟著父母掃墓哥哥墳墓的流程,跟著再做一遍,而這次則是他負責掃墓他爸媽,他哥哥時,他的妻子在一旁默默微笑著注視這一切。 是啊~一切都在不言中。誰叫,我們是家族的一員,是每年回家過年過節的一分子呢! 吃過年夜飯。弟弟們陪老爸老媽小賭助興。我在一旁押注。媳婦們在聊小孩的管教。孫子孫女較勁手機上的遊戲。 我望著這場景,想起老相簿裡,一張很早的照片,家徒四壁。三兄弟或站,或被抱,倚在年輕疲憊的爸媽旁。老媽的眼神青春明亮,老爸的眼神就飄向鏡頭另一邊。他們都知道生活是艱辛的,然而,日子是一根扁擔,挑起來,便無從放下。那時,還沒有么妹。 然後,我望向客廳牆上,一張全家福。六口之家,娶妻嫁夫,全家福擠出十二人的圓桌。 過年有什麼意義呢? 不過就是吃吃喝喝,歡聚一堂,有年紀的人,憶苦思甜。年紀很輕的,吃飽喝足,覺得無聊。幾天之後,團聚的點,又再散開,各自生活。日子一天天過,等待下一個新年。 但我不至於擔心了。我知道,我女兒,我姪子,我外甥女,他們總有一天,也會跟我們一樣,對孩子們喊著:過年嘍,要回去嘍,把東西收一收,去看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嘍! 然後,一家人,一個點,在很多很多的光點中移動。大家都要回家過年了。 作者為知名作家 ●經授權刊載,原文分享於作者臉書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政府缺錢過年抓打牌? 專家解釋原因了

【記者林可妮報導】過年期間親友難得聚在一起,除了吃年夜飯、放鞭炮,打個麻將聯絡感情也是常有的事,「過年總是要小賭一下,否則沒有過年氣氛嘛!難道這樣也要被抓?政府有這麼缺錢嗎?」 新北市議員葉元之邀請李岳洋律師為民解惑,提醒民眾在過年期間小賭,切記勿在公開場所,而且邀人到家裡打牌不要收取場地費,以免觸法。 李岳洋強調,民眾賭博常觸犯刑法賭博罪的「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及「在公開場所賭博」,以往有大學生在網路群組邀約打麻將,大學生除提供場地,還準備食物、飲料,朋友到場支付500元「東錢」,因而被認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 李岳洋提及,法院有個判決案例,兩位老先生在公園玩象棋,輸贏高達800萬元,雖然是兩個人對賭,但因公園是公開場所,因此就被法院認定在公開場所賭博而觸犯賭博罪。 李岳洋提醒,過年期間若想打打麻將,最好在自家門內不要在公開場地,場主也不要備妥食物、飲料向來者收錢,「大家都到了以後叫外賣,再平均分攤以免被認定意圖營利。」葉元之表示這是法律規定,不是政府缺錢,民眾在過年小賭是人之常情,但要小心不要觸法。更多I-media話題●侯友宜好感度第一 ●總統府發言人暗酸學者●高學歷中簽率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