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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管學會拜會台中 提倡施政超越黨派

【愛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中華傳播管理學會4月8日拜會台中市政府,提倡施政超越黨派。台中市政府新聞局長黃國瑋代表會見,也分享了盧秀燕市長的跨黨派政績。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莊伯仲座談時指出,先前走訪屏東縣政府歷時10年修復完成的勝利星村,此一眷村被稱讚是「全台最美的文創園區」。莊伯仲說,民進黨籍的本省人縣長,竟然能開創出台灣最成功的眷村文化園區,實在令人敬佩,而且這個眷村園區的文創市集生意還不錯,絕不是漂亮的蚊子園區,他提醒六都要小心,千萬不要被「台灣尾」的屏東比下去。 台中市政府新聞局長黃國瑋指出,盧市長上任後,全力跟市民溝通,施政絕對超越黨派,例如前後歷時13年的台中市大智路打通工程,在2020年終於完成,靠的就是盧市長與市府團隊對原本住戶的細心溝通。黃局長還透漏秘辛說,有一戶住戶是醫師,負責溝通的市府同仁還特別跑去掛號,爭取溝通的時機,終於讓所有住戶都同意,打通了市中心的重要交通路線。黃局長也說,接下來的施政重點包括中捷其他路線等重要交通建設。 莊伯仲教授也回應指出,這趟來拜訪,出了高鐵之後就是轉搭中捷,高鐵站就可以轉乘,而且直接到達台中市政府,只要10幾分鐘,又舒適又方便,現在試營運還免費,讓他對中捷的評價更勝北捷。 在市政行程的觀察中,文化大學廣告系主任鈕則勳認為,台中市政府有整體的策略及規劃,不論是在市府的簡介、5D導覽,又或是國家歌劇院的介紹過程中,台中市政府結合義工等相關資源,擴大了台中市相關建設的印象度及好感。特別是在社群行銷的宣傳過程中,也能將這些細膩的服務及規劃讓更多的市民及外縣市的民眾了解,對台中的城市行銷及宣傳確實是一大利多。 莊伯仲教授日前才走訪霧峰林家,他提及同行的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的歷史小說《台灣血皇帝》,寫出了台中的百年歷史故事,也是幫台中市做行銷。 台中市政府新聞局主秘陳瑜說,台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每年都補助拍片,如果要拍電影、電視或紀錄片各界都可以申請,基金會先前也補助了電影《返校》。 台中市政府接待人員包括新聞局長黃國瑋、新聞局主秘陳瑜、秘書處主秘倪嘉君、秘書處專員林華彬。黃國瑋局長等官員在交流時不忘推銷政績與在地名產,會後除了致贈台中名產太陽餅,也建議大家可以到台中市置產。

傳管學會改選 新團隊多為媒體產學名人

【愛傳媒特約記者吳思賢報導】中華傳播管理學會1月18日改選,國內媒體產業與傳播學術界的多位知名人士當選理監事。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是由世新大學傳播學院前院長彭懷恩教授在2001年創立,至今已有19年歷史,第一、二屆理事長為彭懷恩教授,第三、四屆理事長為賴祥蔚教授,1月18日上午選出莊伯仲教授擔任第五屆理事長。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第五屆理事的當選名單包括:莊伯仲(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賴祥蔚(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鈕則勳(文化大學廣告系教授兼系主任)、劉蕙苓(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李儒林(MOMO TV總經理)、邱啟明(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主任)、蔡俊榮(台大高階管理教育中心執行長)、李秀姬(街口支付公共事務總監)、林慧珍(大數據公司營運長)、杜聖聰(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主任)、林郁芬(中時電子報總編輯)、林政忠(聯合報採訪中心副主任)、關家莉(輔仁大學國際創業與經營管理學程副教授)、高世垣(前全國公信力民調總經理)、羅彥傑(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候補理事的名單則包括陳才(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學系教授)、林鴻亦(輔仁大學新聞系副教授)、林果葶(英國西敏寺大學媒體研究博士候選人)等。監事的當選名單包括了王玉明(廣告公司負責人)、單文婷(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副教授)、黃鵬仁(前主播)、游淳惠(清華大學傳播博士)等。當天出席的會員還包括了蘋果日報等多家媒體的新聞從業人員,還有電視電影頻道、整合行銷公司與廣告公司的高階主管。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創會理事長彭懷恩教授表示,希望學會未來能夠有助於產學交流,也可以幫助傳播系所畢業生跟業界接軌。目前身兼文化大學新媒體中心主任的新任理事長莊伯仲教授表示,未來會加強新媒體的交流與對話,這也是現在傳播系所學生最有興趣的生涯發展領域。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第五屆會員大會於1月18日上午11:30,在台北市仁愛路四段66號B1春申食府舉行,會中依序選出第五屆理監事、常務理監事以及理事長。

莊伯仲評中天案:NCC勿以類比思維來規管數位時代的廣電事業

【愛傳媒採訪中心報導】針對中天新聞頻道的執照案,文化大學新媒體與傳播研究中心主任莊伯仲教授指出,NCC如果仍然要以類比時代的思維來規管數位時代的民營廣電事業,「這種家父長的角色自然辛苦,也不討喜」! 莊伯仲教授分析指出,NCC為了避免電視新聞「偏食」而導致候選人報導的比重不一,甚至違反《選罷法》規定,均以委外統計各新聞台播送選舉新聞的情形來判定,而最常用的測量指標便是秒數。他以今年1月總統大選時的統計為例,年代報導特定候選人最多,達41326秒,接下來依序是壹電視40076秒、東森38701秒、中天37691秒,以及寰宇二台37456秒。不過莊伯仲教授認為這種「秤斤注兩」看似客觀的量化比較,其實並不適合套用在電視新聞實務上。 莊伯仲教授現為某電視台的自律諮詢委員會成員,他說該台為了符合「社會公器」期許,戒慎恐懼地制定「公平原則」,要求每位候選人在選舉新聞出現的總秒數都一樣,以今年大選為例,就是蔡英文、韓國瑜、宋楚瑜須各占1/3。不過他認為選將終究有大咖、小咖之分,若硬要露出秒數相同,那只是假公平罷了,更何況秒數多寡並不能代表什麼,重點仍在於報導內容的正面、中立、或是負面,一台秒數多但持平,另一台秒數少卻褒或貶得厲害,何者較有影響力? 莊伯仲教授又具體以2014年台北市長選舉的電視新聞監看數據為例指出,連勝文的總秒數雖多於柯文哲,但負面報導比率高出不少,因此報愈多,就愈黑。只可惜NCC觀測報告並未進一步分析各台新聞內容,能解釋的就很有限。此外,有些候選人就是容易獲得媒體青睞,可歸諸於文宣策略得法,例如善於包裝個人特質(特戰型男吳怡農、人氣美女賴品妤)、造勢活動富有創意(鐵門夾手陳玉珍、素人歌喉高佳瑜)等,新聞價值自然提高。如果一味強求平等露出,豈不是變相懲罰具先天條件或有後天點子的候選人? 莊伯仲教授強調,所謂的「公共利益」的公共概念,在數位時代並非指「泛泛大眾」(mass),而是「特定分眾」(demass)。public本來就有區隔概念,因此英粉、韓粉、柯粉,甚至其他粉,只要達到一定規模即可視為公眾,他們總有權收視自己喜歡的新聞內容吧?這也是「媒體近用權」的一種實踐,不可剝奪。他指出,在當年類比訊號時代,台視、中視、華視這些無線電視頻道確實是大眾媒體沒錯,必須照顧在台灣的每一位觀眾。但現在的衛星、有線電視頻道,其訊號發送與纜線鋪設的相關成本均由業者負擔,未使用無線電波頻譜,而收視戶亦須付費訂閱,依照經濟學教科書的分類屬於「集團財貨」(club goods,譯為俱樂部財),雖有部分公共性質,但絕非公共財(public goods),況且現在的數位頻道選擇已多達數百個頻道,各擁收視族群,因此新聞台能夠扮演好同溫層,讓閱聽人相聚取暖,就算符合公共利益了,自無「天下為公」之必要。 莊伯仲教授認為,NCC如硬要指導三立多播韓國瑜新聞、中天強化蔡英文報導,豈非折磨各自的英粉和韓粉?日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進行聽證會,有某鑑定人指責韓國瑜報導占了該台去年3月政治新聞秒數的88%,這比率當然偏高。該台為了滿足韓粉,自須承擔「韓天台」揶揄;如此作法是否允當,自可受公評。他台對韓國瑜的報導如果秒數沒那麼多,但全是「黑韓」,那表現就算良好嗎?一樣可議! 莊教授感嘆說,NCC如果仍以類比時代的思維來規管數位時代的民營廣電事業,這種家父長的角色自然辛苦,也不討喜。新聞秒數比較只是「齊頭式平等」,理應揚棄;該追求的是「立足點平等」,也就是回歸新聞價值,只要成為民調領先群的主要候選人,在各台的新聞就有露出機會,基本上能做到「對手有、我也有」,不用擔心被封殺或被抹黑,但也不強求秒數一致,這就夠了。

莊伯仲/沒料到還有人亂噴、亂咬

日前已PO了澄清文,原本不想再回應,沒料到還有人繼續亂噴、亂咬,只好再說明如下。 一、那些指稱我是「黨國大標客」、「御用評委」,在2008-2016年國民黨執政時期評審了很多公標案的,別忘了,2008上半年和2016下半年可仍是民進黨當家哦。 二、這段期間,我受邀承審的當然也包含民進黨縣市的案子,清點了抽屜裡的名片盒,尚留有三十幾張與其局處長、主秘、承辦業務的科長、股長交換的名片。至少包含基隆市(林右昌市長)、桃園市(鄭文燦市長)、新竹市(林智堅市長)、台中市(林佳龍市長)、彰化縣(魏明谷縣長)、嘉義縣(張花冠縣長)、台南市(賴清德市長)、高雄市(陳菊市長),還有他黨主政的台北市(柯文哲市長)、花蓮縣(傅崐萁縣長),有些局處後來還邀請我去演講哩。 三、2016年政黨輪替後,我獲邀參與公標案評選的頻率仍如常。 至於哪些政府部門邀請我去評選,而又是哪些媒體得標(印象中近期討論度很高的那家電視台倒是拿到不少案子),這些決標紀錄在政府採購網上全都查得到。有興趣者不必多言,請自行上網檢索便知。 老話一句,不管是提案競標的業者,還是參與評選的委員,除了遵守採購法,還是遵守採購法! 作者為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 ●原文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愛傳媒立場

學者:綠營違反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

【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媒體踢爆有綠營人士擔任政府標案評選委員卻沒有利益迴避,結果妻子任職的媒體不但投標而且還得標,造成重大瑕疵及弊端。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莊伯仲指出,這已經違反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因為政府標案的評選委員必須利益迴避,而且要簽切結書,上面白紙黑字就已經寫得很清楚。 綠營涉及標案弊案被踢爆後,還有報導指出相關標案都找特定評選委員,有「御用」之嫌。親綠媒體為了反擊,也說莊伯仲在馬政府時期參與政府標案次數很多,也是御用學者。莊伯仲在臉書發表文章反駁批評:請某些奇怪的媒體不要為了想幫弊案護航而故意混淆焦點,因為擔任評選委員的次數多少不是重點,有沒有圖利特定的廠商才是重點,更何況他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也擔任很多次評選委員,難道也算是綠營的御用學者嗎?這些奇怪媒體的邏輯完全不通!莊伯仲教授特別提醒涉及利益衝突卻不迴避的綠營人士「皮最好先繃緊點」,因為這已經明顯違反了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 政府引進評選委員制度,本來是為了避免標案出現私相授受的弊端,所以設立公共工程委員會專家學者資料庫,裡面有個教授的名單可以供隨機產生,而且外部委員要多於內部委員,才能藉此監督政府標案在委托時可以更加公開透明。不過從最近一連串爭議事件可以看出,有許多不是教授的人士滲入其中,甚至有的根本就是政黨色彩強烈的助理與機要等政治工作者,變成圍事而不是監督,真正的外部評選委員反而變成了少數,讓整個評選制度失去了本來的意義。

莊伯仲/評選件數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有無圖利他人

下午朋友傳來一則來自某奇怪媒體的新聞,指稱本人是「馬友友御用評委」、「黨國大標客」;接下來某電視台也很快跟進做了一則報導,綠營民代也競相轉貼,以為呼應,似乎有「圍魏救趙」,以為近日輿論熱議事件解套之意。 由於相關報導多所偏頗,為免混淆視聽,本人謹澄清如下: 一、本人現職為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兼新媒體與傳播研究中心主任,係以傳播學者身分登錄於公共工程委員會專家學者資料庫名單中,以協助政府部門的相關標案評選作業。事實上,我自取得美國傳播博士學位後返台任教已近二十年,除九年前曾短暫借調國民黨一年外,其餘時間皆於學校教學、研究、與服務。相關報導仍將本人冠上「藍營黨工」職銜,有違常理。(我唸碩士班時也曾在民進黨的選舉場子打過工,不知是否也算「綠營黨工」?) 二、該報導指本人2008至2016的九年期間了參與779件公標案評選,一來必須說明的是,這是招標單位來函邀請的,並非本人可主動參與。二來到底是不是參與了這些場次,我還得確認,但可確定的是,其中有一部分是雖受邀但不克出席的(例如與學校上課衝堂、路途太遙遠而未成行者,就只好請假了)。 三、該報導另一個惡劣之處在於謹截取本人於2008至2016年國民黨執政期間參與公標案的情況來製表,以塑造「御用評委」的錯誤印象。為何不敢列出我2008年以前或2016以後的參評狀況呢?因為只要一列出,就無法自圓其說了。我查了一下行事曆,上個月(七月)才協助了內政部移民署、衛福部國健署、農委會漁業署、以及嘉義縣政府的行銷案評選,依該報導的邏輯來看,是否我也成了「綠友友御用評委」? 其實參與評選的件數從來不是重點,真正的重點在於: 一、有無圖利他人? 本人和他校傳播學者受邀參評的初心都是一樣的:在有限的公家預算中幫中央部會和地方縣市的政府部門找出最有傳播效果的合適提案,而不是去護航特定廠商的。這些決標紀錄在政府採購網上全都查得到,每一案均可攤在陽光下檢驗,這正是與近來遭輿論抨擊的人物與媒體的最大不同。 二、自己是否迴避? 本人乃一介教書匠,一來家裡未開公關公司,二來也沒有擔任電視台總經理室主任的太太,自無迴避問題。倒是遭輿論抨擊的那幾位黨工轉評委的人士要注意啦,因為每次參評時都須填寫切結書,並簽名畫押,上頭就寫著「評選委員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評選事務,係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款所稱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人員,為該條所定公務員之適用範圍。評選過程如涉及不法,適用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之規定。」建議你們皮最好先繃緊點 作者為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 ●原文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愛傳媒立場

館長臉書被停權 專家說幕後原因是這個

圖/館長直播專訪韓國瑜 【記者林可妮報導】館長陳之漢9日直播專訪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當天的同時上線人數平均都在1.8萬上下,低檔也有1.7萬,高檔來到1.9萬,直播平台熱度破七百萬,成績驚人。不過隔天館長臉書就被停權七天,憤怒的館長在他的直播平台上憤怒開罵,許多網友更批評這就是「綠色恐怖」。  到底館長臉書為什麼被停權?熟悉網路媒體的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莊伯仲指出,應是臉書的檢舉機制有問題,而且若干網友的心態也不對,胡亂檢舉,甚至還揪團,臉書也胡亂接受。莊伯仲教授提醒關心這件事的民眾先弄清楚事實真相,不必未審先判、凡事都推給民進黨。  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指出,連日來發生多起台灣的臉書使用者帳號被停權或是被限制權限的事件,顯示臉書的自律機制存在很大的問題。他認為這突顯了像臉書這樣的網路平台,已經成為侵害公民言論自由的重要原因,並且提醒臉書應該要迅速對外說明以及提出取信於公眾的解決方案,否則一旦替代平台出現,狀況層出的臉書終有一天會被使用者給淘汰。

彰化縣政府菜英文?神解釋來了!

【記者林可妮報導】彰化師範大學副教授劉兆隆分享了一件寫著「彰化縣政府」的寶藍色休閒上衣照片,乍看之下衣服的設計還算不錯,不過仔細再一細看,卻會發現「彰化縣政府」的英文翻譯好像怪怪的,「CHANGHUA COUNTY COVERNMENT」。  咦,眼尖的讀者可能發現了,政府的英文應該是GOVERNMENT,G開頭才對,怎麼會變成C開頭的COVERNMENT呢?  有網友就神解釋說,這是COVER N ME,幫我掩護的意思,還有網友認為G變成C,少了一隻腳,表示政府不接地氣。也有網友說:彰化縣政府的GG呢?  在彰化農家出生長大的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莊伯仲說,這種英文拼字的錯誤,幾年前也有一次,不過當時是把「縣」的COUNTY,一不小心誤拼成了「國家」的COUNTRY,彰化縣變成彰化國。  據了解,這件衣服是彰化縣政府文化局辦理媽祖繞境活動的紀念服,廠商犯的錯,承辦人上星期已經發現,縣政府也向廠商罰款,但是因為活動時間緊迫,還是發了出去。只是不知道彰化縣民如果知道自己身上穿的衣服居然連英文都拼錯,心中會作何感想?

莊伯仲/假新聞誰說了算?

圖/截自今日新聞網  網路世界本來就容易充斥不實資訊,社群媒體當道的今天更是嚴重。有鑒於年底地方選舉將屆,中央選舉委員會日前找來Facebook、Google、LINE、Yahoo奇摩四大業者開會,希望建立合作平台,讓業者接到他們通報的假新聞立即下架,以促成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不要讓選舉結果被黑手操弄。不過據與會友人轉述,當天業者都不願意承諾,只說如果法律有規定就依法辦理,結果似乎有些尷尬。  其實假新聞一直是這幾個月的熱門議題。先是五月立法院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案之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時,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主張網路平台業者如讓用戶散布假訊息,也要處以行政罰。六月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蘇震清共同提案,立委蔡易餘、郭正亮、劉世芳等17位立委連署,要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中新增「未經查證在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視同違法,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甚至在八二三南台水災後,立委陳亭妃也在政論節目指控網路平台「爆料公社」放任假新聞散播,讓主流媒體轉發。不過在輿論強烈反彈下,全都不了了之。  防制假新聞的第一道難題便是誰說了算?以自詡「東廠公公」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副主委張天欽為例,假借轉型正義之名在會議上點名要好好處理侯友宜,而有「這個如果沒有操作,很可惜!」的名言。面對媒體詢問,他當然矢口否認,表示會中只討論各國除垢法情形,侯友宜可能是例子之一,但不是會議主題。要不是媒體掌握可讓他一刀斃命的內部人士關鍵錄音,應該早就被中選會痛斥為假新聞而通令網路平台下架了。  而日前大陸東南衛視資深記者葉青林則因報導今年二月花蓮強震後,日本搜救隊「怕危險,因此不敢跟著台灣搜救隊員進入救災」的假新聞而被移民署拒絕入境,而無法再駐台採訪。其實葉青林是該罵,但此非假新聞,因為正如他拍攝的影片,日本搜救隊未進入災區救援是事實,只不過另有原因。一來我方評估人力充足,因此婉拒日方好意,畢竟還得費心力招呼人家,搞不好反而耽誤救災。二來日方七人小組係由海上保安廳、東京消防廳、以及外務省官員組成,並非全為第一線救災人員,觀摩與指導的成份居多。葉某犯的錯是沒有平衡報導,並未同時呈現台方與日方說法,只憑一己之見,難免偏頗。真相如何是可以討論的,也有其他媒體報導可資對比,說他散播不實言論而謝絕來訪,倒是言重了。  再來則是網傳「高雄鐵路地下化剛改建好的鳳山車站,為何要使用日本對車站的稱呼方式?不用鳳山車站而變成了『鳳山駅』。」所附照片顯示新建大廳確有「鳳山駅」標示。對此交通部鐵道局忙不迭澄清,指出此係有心人P圖後製的假新聞,更呼籲網友要守網路秩序,否則「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送辦,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依筆者之見,這只是KUSO之舉,頂多是網路謠言,稱不上假新聞。駅為驛的簡化漢字,驛本為車站之意,日本人可以用,身為漢字老祖宗的我們被誤傳用了又會怎樣?即便有心人士刻意散布,「鳳山駅」三字真會造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範的「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嗎?鐵道局真是無聊!  筆者並不否定防制假新聞之舉,但也必須提醒中選會,當務之急是弄清楚什麼是假新聞,否則連網路謠言,甚至網路上看不順眼的消息都算假新聞,那就治絲益棼,愈搞愈遭了。此外,真有心防制也不是只有政府規管的「他律」一途,業者自我管理的「自律」一樣重要。而且從100學年起,高中「公民與社會」教科書已新增「媒體識讀」單元。中選會更應該協調教育部,在其中增加辨識假新聞,勿輕信、勿散布的篇幅,這才是治本王道。  作者為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i-Media愛傳媒客座總編輯 ・本文經作者授權,原文刊載於今日新聞網: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80915/2965273/ ・本文為作者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