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標籤憲法
已找到 1 則相關結果
司法要改革什麼? 中華民國憲法是部死憲法,憲法只能由大法官解釋,大法官一年解釋30個憲法爭議,無法追趕層出不窮的法律糾紛。 美國各級法院都能解釋憲法,美國憲法是活憲法,也讓最高法院不能偷懶,每年做出200件憲法判決。 死憲法只是一個擺設,各級法院都能解釋憲法,憲法就活起來了。 現在兩個法官共用一個司法助理,法官累死,導致判決牛步化。 如果一個法官有五個助理,判決會快很多很多。看到各級政府不斷擴張,每年浪費好幾億元,如果行政減省一點,司法擴增一點,司法就能改善很多很多。 行政獨大,是民主政治的初階段,台灣的民主制度應該向2.0版邁進。 作者為紐奧良大學政治學博士●全文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