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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幻迪士尼連房都租不起的員工對比領20億的CEO,勞勃·艾格憑什麼領這麼高的薪資?

【特約記者王查理報導】迪士尼是世界知名的遊樂園,影視產業,全球小孩的夢幻國度,而能夠在夢幻國度工作的員工也被認為有著光鮮亮麗的生活,但你知道嗎?迪士尼是個U型社會,有10%的員工只能睡在車上,而超過70%的員工,連自己的生活基本開銷都付不起,但昨日(2月23日)迪士尼現任執行長艾格(Bob Iger)光是去年便進帳近6600萬美金,遭到控訴「為什麼不給員工加薪」。 勞勃艾格憑什麼領這麼高薪?迪士尼現任執行長勞勃艾格從2005年開始,繼承麥可艾斯納成為迪士尼的總裁兼執行長,而在艾格的領導下,先後收購了皮克斯動畫製作室(2006)、漫威娛樂(2009)、盧卡斯影業(2012)、21世紀福斯的大部分資產(2019),並開設香港、上海迪士尼樂園,同時整建重啟加州迪士尼冒險樂園。根據金融數據機構 FactSet (https://www.factset.com/)數據,從2005年至2018年,迪士尼的市值從原本的460億美元攀升至1522億美元每每,迪士尼在艾格的策略領導下可說是迎來了全新的黃金時代。而在資本主義強國的體制下,6600萬美金的年薪是否夠能夠彰顯勞勃艾格位迪士尼所做的一切? 迪士尼的勞工問題如今被聚光燈鎖定的迪士尼,勞資問題當然也是外界關心的焦點。2018年,迪士尼就曾經爆發過兩度勞工糾紛,分別發生在西岸位於南加州橘郡安納翰市的迪士尼樂園(Disneyland)以及東岸佛羅里達州奧蘭多市的迪士尼世界。迪士尼的勞工表示,自2000年以來,迪士尼樂園工人的實質工資下降了15%,有將近10%的工人因無法負擔高昂的房租而居無定所,對比迪士尼高層豐厚的紅利獎金,多數工人認為自己受到資方剝削,站出來向迪士尼反抗爭取應有待遇,而這兩起事件也分別於2018年的7月與8月達成協議。而迪士尼在今年與福斯合併後,立刻著手砍伐旗下3,000名員工,因同為影業翹楚,職位重疊性過高,高層的裁員也是刻不容緩,其中包含本屬於21世紀福斯的多位主管。 勞勃艾格深信合作才能創造機會,在任內排除眾議先後收購皮克斯、漫威以及盧卡斯影業,使迪士尼成為全美最有價值的媒體公司之一!迪士尼的財產女繼承人阿比蓋爾.迪士尼(Abigail Disney)也認為勞勃艾格為迪士尼貢獻良多,甚至覺得對方是個好人,但依然宣稱高達 6600萬美金(想當於同年工資中位數的1424倍)的薪資太過荒唐。阿比蓋爾呼籲,迪士尼樂園的員工有多達10%無家可歸,超過2/3三餐不繼,甚至已經有實質抗爭活動出現,希望高階主管重視這個問題。

賴祥蔚:台灣數位匯流的推動障礙是政府高層

【特約記者陳昱旗報導】台灣數位匯流變革喊了多時,但始終困在「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窘況!數位匯流的概念已經出現了20年,2006年誕生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至今也已14年,歷任委員會都很關心數位匯流修法,為什麼走到至今修法多年的數位匯流卻始終還在原地踏步?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賴祥蔚教授在訪問中指出:數位匯流修法最關鍵部分就是「政府中獨缺真正了解數位匯流行政院層級的領航者,這也攸關NCC的角色真正的定位問題,必須扮演推波助瀾者而非只是管制。」 當網際網路打破了傳統載具壁壘分明,而朝向處處是匯流現象的方向發展,在此同時同時,廣電三法與數位匯流大法推動上都出現修法速度跟不上實際現況問題,賴教授認為:「NCC不能單就定位為監理獨立機構,NCC從成立的時候就有一個很怪的傳統,委員們盡量不要跟業者有互動,所以我們的NCC的委員們通常對外不太打交道互動,導致在法案的推動上不一定了解業者需要,甚至跟立委溝通也常常不夠順暢。賴教授提到,「記得之前賴士葆委員跟我說,一個立法院一百多個立委,真正比較懂數位匯流的只有三、四個委員,這樣法案怎推得動?」 追根究底來看,在總統與院長的層級,如果沒有真正懂數位匯流的政府首長擔任領航者強力支持,就會造成數位匯流業務上推動窒礙難行,因為光靠NCC恐怕無法推展這塊重要的業務。賴教授認為:「如果總統或是院長現在比較關心的是假新聞,NCC就只能全神關注在假新聞業務,那麼數位匯流這塊,就難免沒有人會去關注推動。」目前NCC傳播政策諮詢文件綠皮書部分,大致上都跟數位匯流無關,主要都還停留在廣電三法的傳統監管部分。 面對數位匯流的腳步從牛步到止步,在黨政軍結構管制調整上,一直是修改法規最大的挑戰。賴教授強調:「黨政軍是線性傳統寡占時代的產物,現在已經多元到一個很誇張的數位匯流時代,根本沒有什麼黨政軍影響。」因而,在數位轉換觀念下必須拋開過去那種傳統思維,在打破載具的數位匯流,一切的網際網路傳播,不存在資源稀有壟斷問題。 黨政軍條款傳統監理舊思維,被批判跟不上目前數位匯流網路時代腳步,目前年輕人誰還在家守著電視?大多都已經人手一手機隨時觀看點選自己喜愛的節目。賴教授提到:「一方面傳統媒體管很多,網路卻都管不到,因為它不跟NCC拿執照根本管不住;另一方面傳統媒體抱怨綁手綁腳,那如果你要把它全部都解除管制,也會有問題出現,並不是你對傳統媒體解除所有管制之後,傳統媒體就一定會健康的發展。」 賴教授更提到:「從網紅現象可以看出,蔡總統在臉書上直播,談論民進黨黨內初選,這個也算是一種媒體,不就是違反黨政軍媒體條款的精神嗎?只是從網際網路傳播,因而在這網際網路時代,政黨法、廣電三法都無法可管,只能說我們法規跟不上數位匯流變化的速度,我不說是觀念落後,是推動立法的進度真的落後太多了。」 僅管目前許多法規老舊,數位匯流不該被桎梏,而是必須加緊腳步,面對網路傳播境外OTT產業來勢洶洶,當我們還停留在那種老舊黨政軍條款的修正探討,不如去思考OTT產業該如何集中力量發展? OTT TV只會讓數位匯流速度加快,競爭日趨激烈白熱化。賴教授認為:「網路上都看得到,年輕人誰看傳統電視?年輕人根本不在意,把傳統電視引進境外節目管得很死,結果只是讓更多民眾直接上網看,那就對於這個傳統電視更不利了。」 放下意識形態框架,正視OTT TV的發展而非管制,應該才是正確方向,賴祥蔚教授認為:「我覺得這個是我們要思考的,而不是只有什麼解除管制、再管制,什麼拉平,那是美國的做法,人家美國是世界強國,而我們不是世界強國,那種強國的思維,其實對臺灣不太適用。」扶植我們本土OTT TV產業創作優質內容,數位匯流不該死在意識形態。 最後,賴教授分析三種面對境外OTT TV競爭的因應策略:「一種是投降策略,就是做什麼我們都配合;一種是民進黨現在的策略,我不跟你來往;最後一種就是要用比較身段柔軟方式,一方面我們掌握臺灣的主體性,另外一方面我們必須把握包括對岸在內的所有市場。」到底該用哪一種策略,看起來答案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