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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醫療論壇】台灣具有再生醫療三大優勢 符合永續發展為高齡社會找希望

為凸顯台灣再生醫療產業優勢並拓展國際市場發展,「台灣大健康產業聯盟協會」於8月27日舉辦第一屆再生醫療產業論壇,邀集產官學研各界菁英共襄盛舉。衛福部前政務次長王必勝表示,再生醫療雙法花了6年多、跨了3個立法院會期通過,目前面臨包括資金、產業鏈以及後續市場等挑戰。論壇上也分享了台灣目前再生醫學有三大優勢,若能建立起產業鏈,可望繼半導體產業後成為另一個影響世界的兆元產業。 本次論壇邀請到重量級人物,包括衛福部前政務次長王必勝、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李飛鵬、台灣大健康產業聯盟協會理事長王國安、梅花媒體集團社長王綽中、台灣台北醫療聯盟理事長趙忠傑、凡尼亞生醫科技(股)公司與康麗國際醫療執行長熊永智,以及學術界、醫療界等專家學者,共同分享寶貴經驗與見解。 台灣大健康產業聯盟協會理事長王國安表示,過去台灣的連鎖加盟店前進大陸、東南亞,台灣的再生醫療機會更大;不同於開店要很多投資,再生醫療的運作模式是跟當地醫院、藥廠、研發機構等結合,台灣再生醫療技術已取得相當多進展,期待再生醫療能夠成為下一個「兆元產業」。 在「免疫細胞療法應用」的對談中,可清楚瞭解未來醫學以細胞治療取代藥物治療是一大轉變,曾任食藥署署長的精準生技董事長葉明功表示,不同其他慢性疾病治療仰賴藥物療效,再生醫學非常需要醫生這個角色,且台灣生技人才高度集中且相較其他國家便宜,具有eco system優勢,以台灣為支點飛行3小時內的地區,就算不含大陸也有20億人,相較大小分子是世界大廠的賽道,再生醫學台灣臨床病例多,絕對是台灣優勢。 三顧公司執行長楊瀅臻表示,目前台灣以細胞治療膝關節缺損是全球第一,同時台灣也有全亞洲第25家細胞製劑工廠,代表可跟國際接軌,未來甚至可以像科幻電影中一樣,用自體誘導多功能幹細胞(IPSC)逆轉回胚胎細胞,每個人都能儲存個人IPSC,用自己細胞取代藥物來治療自己。葉明功表示,台灣要想辦法把幣值變大,再生醫學是一個機會,現在學生念甲組去台積電,念乙組做總統,念丙組也不會比較差,再生醫學就是一個轉機。 台灣目前有48家通過衛福部審查的生技公司被允許做臨床研究與實驗。有81家醫院與診所正在用免疫細胞與幹細胞治療癌症與腦中風、脊髓損傷、皮膚大面積燒傷、膝蓋軟骨增生等疾病。隨著全球人口老化,以及台灣將邁入高齡化社會,台灣醫療研究已取得技術先機,若能加速台灣再生醫療產業鏈的建構,提升產業競爭力,並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必可將台灣的再生醫療技術推向全球。 台灣大健康產業聯盟協會理事長王國安表示:「台灣的再生醫療技術不僅能造福國人,更能成為台灣經濟發展的新引擎。透過推動產學研與國際間合作,將台灣打造成全球再生醫療產業的重鎮,也能成為台灣下一個具有國際前瞻發展性的重要產業。」

幹細胞治療合法化《再生醫療製劑條例》三讀通過

幹細胞治療合法化,立法院會4日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後,緊接著又三讀通過《再生醫療製劑條例》,完備台灣再生醫療法制。三讀條文明定藥品許可證有效期間為5年,期滿仍需繼續製造、輸入者,應於有效期間屆滿3個月前至6個月間,申請衛福部核准展延,每次展延不得超過5年。 三讀條文明定,再生醫療製劑定義,是指含有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供人體使用的製劑,包括基因治療製劑、細胞治療製劑、組織工程製劑、複合製劑;若有藥商欲製造、輸入再生醫療製劑,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並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或核予有附款許可後,始得為之。 三讀條文也明定,藥品許可證有效期間為5年,期滿仍需繼續製造、輸入者,應於有效期間屆滿3個月前至6個月間,申請衛福部核准展延,每次展延不得超過5年;不過,若為了配合恩慈治療,再生醫療製劑在完成第二期臨床試驗,並經審查風險效益,具安全性及初步療效者,得附加附款,核予有效期間不超過5年的許可,且期滿不得展延。 三讀條文同時規範再生醫療製劑之上市後安全監視及供應流向資料之保存,以強化上市後品質與安全監督,同時明定再生醫療製劑藥害適用之救濟規定,保障病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