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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人才不足2】STEM技職生薪資仍低 研發及技術人才「雙缺」

為何我國STEM人才變少?數據顯示,願意讀STEM的博士生人數變少,3年來註冊率從85.10%降至78.48%;此外,社會上「輕技職、重大學」心理,使得STEM技職生薪資不如STEM一般大學生。上述2項因素使得STEM領域無論是上層研發人才或中階技術人才都不足。 報告顯示,我國工業與服務業專業人才從109年起缺口就達4萬人,其中111年缺了2.6萬個、將近2/3的職缺是資訊科技、科學、統計及工程等STEM領域。 STEM產業缺口變大,但是上層研發人才庫人數卻減少。根據審計部112年總決算審核報告,STEM博班學生112學年度註冊人數比110學年度少202人,減幅10.25%;且3年來STEM博士生註冊率從85.10%降至78.48%,而非STEM博士生註冊率從91.56%降至88.47%,顯然攻讀STEM博班意願不如非STEM博班,審計部示警:未來STEM博士師資及產業高階研發人才恐出現斷層。 此外,由於社會上「輕技職、重大學」心理,即使是同一個領域,技職生薪資通常不如一般大學生,這個情況在STEM領域也一樣。根據審計部報告,110學年技職校院的STEM博士生畢業起薪4萬3302元,不及一般大學STEM博士生的4萬4610元;技職校院STEM碩士生4萬2304元,不及一般大學STEM碩士生的4萬3423元;只有學士生起薪差不多,分別是3萬334元及3萬339元,僅差5元。報告顯示,技專校院STEM畢業生起薪雖然逐漸追上一般大學,不再像過去動輒是2、3千元差距,不過還是低於一般大學同領域畢業生。

【關鍵人才不足1】10年來STEM領域大學生占比略增 但人數大減6萬人

STEM(科技、工程及數學)領域大學生增幅追不上少子化!教育部漸進擴充大專校院資通訊、半導體、AI、機械及資訊安全等STEM領域招生名額,學生占比雖比9年前略增,但學生人數卻因少子化速度大減6萬人。 根據審計部112年總決算審核報告,教育部漸進擴充STEM(科學Science、技術Technology、工程Engineering及數學Math)領域每年招生名額,大專校院學生就讀STEM領域人數,從103學年度32.43%增至112學年度34.15%,占比增加1.72%;不過由於少子化,STEM領域學生數卻從43.4萬人跌至37.3萬人,整整少了6.1萬人。 再細看STEM領域下轄「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資訊通訊科技」、「工程、製造及營建」等3領域,其中「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是唯一一個學生占比跟人數都比9年前減少的,學生數從6.9萬減至5.8萬人,少了1.1萬人;占比從15.97%降至15.60%。審計部示警,「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領域底下有生命科學、環境、製造及加工、建築及營建工程等4學門,學生人數占比亦呈下降趨勢,「將影響重點產業人力供給。」 事實上,「資訊通訊科技」學生占比也只比9年前多了0.33%,但人數卻少了1.2萬;至於「工程、製造及營建」更是學生人數減少的最大受災戶,學生占比雖比9年前多了0.03%,但人數卻大減3.8萬。 審計部報告引述國發會112至114年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報告,111年19項重點產業中,有10項產業逾半廠商反映「人才不足」,其中IC設計、觀光遊樂、精準健康及智慧機械等4項產業更有高達7成廠商反映「人才不足」。國科會分析業者認為「人才不足」比率較高的產業,多屬5+2產業或6大核心戰略產業範疇,教育部應持續精進STEM領域人才培育的具體策略及作為,使學校人才培育數量與產業需求相契合,提供我國AI等新興科技產業發展所需人才,以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風光狠打臉】廢太陽能板回收費近4成沒繳 審計部示警別成「光電廢墟」

廢棄的太陽能板將造成可觀的環境汙染,政府為此設立了回收機制,每1 KW要繳回收費1000元。不過審計院近日報告卻發現,過去3年有將近4億元回收費尚未繳交,占應繳納金額的38.86%;此外審計部也指出,若業者停業,後續處理光電設施沒有明確規範,也可能逐漸造成「光電廢墟」。 根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統計,太陽能光電板生命週期是20年,每年因風災約產生0.5%的損壞量,預估2032年廢棄物數量約1萬公噸,另預估2035至2039年間約有10萬公噸排出量。資源循環署並表示,為了處理廢棄太陽能板,現階段由經濟部能源局代徵費用及先行保管,並公告訂定「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納入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1000元/KW,用以建立國內模組回收機制。 審計部近日公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在能源轉型部分,報告指出,政府為落實資源循環利用,向太陽光電業者收取模組回收費用;另為推動綠能政策,容許農業設施及用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不過目前未繳納的模組回收費用金額龐大,又部分遭廢棄的農電共生案場未積極清理,行政院或經濟部應檢討研謀訂定處理機制。 報告指出,經濟部為建立國內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繳納程序,於2019年訂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者,應繳納模組回收費用。 報告指出,能源署於2021至2023年度通知設置者繳納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分別是0.99億元、2.95億元、6.31億元,繳納期限分別是2021年12月、2023年3月、2024年2月,不過根據能源署估計2021至2023年度通知繳納案件,尚未繳費金額合計3億9866萬餘元,占應繳納金額的38.86%。 此外,2023年度通知而未繳納案件中,仍有裝置容量36.82MW、應繳納費用368萬餘元,因收件資訊錯誤或未更新,繳費通知未送達應繳納對象,報告指出此部分也有待檢討。 報告並指出,太陽光電設施屆期除役或拆除等後續處理機制,還沒有對於事業負責人的義務規範,導致部分農電共生案場遭廢止容許使用;而停業後,太陽光電設施後續處理也沒有明確規範,逐漸形成「光電廢墟」,有待研議訂定相關處理機制,行政院或經濟部應督促並妥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