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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傳媒張競評論】親愛的理事長,您的指控太超過了啦! 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醫師在醫學界地位崇高,但是今日在《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的投書,對於國防部透過預算審核程序,對外宣稱將再興建另一座P4等級實驗室,提出多項指控與質疑,但字裏行間許多用辭用語,實在過於嚴重失實,在此實在必須為榮民伯伯的老東家說個兩句公道話,以正社會視聽。 首先、理事長文中所稱「國防部心理想的絕對是要在臺灣建立生物武器」,此種指控相當嚴重,請問理事長除本身信念與專業判斷所支持之外,請問是否握有任何斬釘截鐵證據,足以承擔提出此等指控之法律責任? 其次則是「軍方要的是個P4工廠,將來大量製造生物戰劑時使用,根本不是要P4實驗室⋯」請問理事長提出此種指控,證據在何處? 再者是在貴文中既然曾提到「P3工廠」與「P4病房」,再對照前述文字,可見理事長是能夠理解不論其BSL(Biosafety Level)是那一級,工廠、病房與實驗室是完全不同的設施,儘管其生物安全防護水準是有不同等級,但是工廠內生產設施、病房內醫療器材以及實驗室內所用培養器具與檢驗儀器,總還是會有差別。但為何理事長會認定國防部有本事能夠透過設置實驗室,就將其轉換成生產設施,請問具有何種證據來證明此種因果關係? 此外,建立P4實驗室設施,其實是受到國際相關輸出管制規範,不論國防部是向那個國家採購,其必然都將是1975年「禁止生物武器公約」(BWC: Biological Waeapons Convention)締約國,該公約第三條:「本公約各締約國承諾不將本公約第一條所規定任何物劑、毒素、武器、設備或運載工具直接或間接轉讓給任何接受者,並不以任何方式協助、鼓勵或引導任何國家、國家集團或國際組織製造或以其他方法取得上述物劑、毒劑、武器、設備或運載工具。」因此未來不論國防部向任何國家採購P4實驗室所需裝備設施,都不可能規避這些國際公約規範,繞過輸出管制。 不過、在此贊同理事長所表達反對產製生物戰劑對付大陸同胞的立場,中華民國國軍絕對不會與大陸同胞骨肉為敵,而且也不會產製生化戰劑來攻擊其他國家;國軍遵從軍事道德戰爭法規不容懷疑,看在您也在海軍服役,當年那時我也剛從海軍官校畢業,相信您會同意我的看法。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生化戰是攻防一體,但若要將生物戰病毒病箘或化學戰物質武器化,將其製成生化戰劑,配合投送工具,所有生產、測試與驗證,那就不是P4實驗室所能作得到的事;防疫問題或許您是專家,但生化武器隔行如隔山,您撈過界來亂臆測,實在欠中華民國國軍一個公道。 而且,我們目前在國家安全上的挑戰,不僅是來自中國大陸的壓力,我們與周邊國家國際強權也存在著很多矛盾,國際生化恐怖威脅也是嚴肅問題,更何況就廣義國家安全來說,亦包括天然疫病在內,國防醫學院預防醫學研究所在支持國家防疫上,曾擁有輝煌戰績,三軍統帥在視導時亦曾經公開肯定,而其之所以能夠達成任務,所仰賴的本錢除優質軍陣醫學人才外,另外就是要靠P4實驗室內之設施,請問我們怎麼能自廢武功呢? 親愛的理事長,我十分尊敬您的防疫專業,但若是指控國防部投資設立另一個P4實驗室就是要製造生物戰劑,這實在是太超過了啦!這就好像是在指控沒被閹割過的男性,都是心存歹念隨時要去強姦女性般之理則錯亂。國防部擁有P4實驗室多年,請問有沒有生產製造過生物戰劑?衛福部在臺北市也有另外一個P4實驗室,好像也沒被指控在製造生物戰劑吧?您對於國軍所作判斷是否公允呢? 最後,我還是要提醒您在文中所提到P4實驗室「只比P3多了一項廢水及排泄物消毒後才能釋放的規定。」沒錯!正是因為生化實驗室內部作業具有危險性,所以採取最高標準來設立,不光是保護內部人員安全,更是在保護社會安全與生態環境,國防部願意投資設立高規格實驗室,這是對社會負責,比起這個綠營政府所護航生化企業,其疫苗生產線看起來像「家庭代工」,被西方媒體嘲諷,難道您不該為國防部鼓個掌、點個讚嗎? 特別聲明,我寫這篇絕對與國防部無關,某位綠營立委因為經常被我嘲笑愚蠢,再加上我反對臺獨,又經常公開批評時政,因此對國防部施壓不得與我往來。所以國防部要找打手來反駁理事長,絕對不會來找我,因為我要是開槍開炮,至少有八成彈著會落在那個月租8000元的房間內。我只是覺得理事長對國軍有些誤解,所以才跳出來講個公道話,我的老東家在立委淫威下,也不敢公開來感謝我,要是言辭有所得罪,我在此先行致歉! 作者為英國博士、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曾任國軍艦長 照片為《中時電子報》截圖 ●評論文章,不代表i-Media愛傳媒立場
【愛傳媒特約記者賴御文報導】要紀念空軍名將,竟搞錯空軍名將的名字,這會不會太誇張? 前黑貓中隊大隊長王太佑日前辭世,再度引起民眾對於「黑貓中隊」的關注與緬懷。不過愛傳媒卻發現,國防部的「全民國防教育網」把黑貓中隊陳懷生的名字寫錯了。 全民國防教育網列出了八位空軍名將,其中之一是「黑貓中隊」識別系統的設計者陳懷生,他也是第一位駕駛U-2偵察機進行偵察任務的優秀飛行員,後來被共軍擊落殉職。陳懷生原名陳懷,因戰功蒙先總統蔣中正召見並賜名懷生。 陳懷生原單名懷,但是在全民國防教育網,卻把陳懷生寫成了「原單名『生』」(見照片)。用這種方式紀念空軍名將先烈,實在太不尊重,恐怕是做了全民國防教育的錯誤示範。 全民國防教育網把「空軍名將」歸類在「紀念戰役」底下的「抗日暨戰史名將錄」。不過現在點擊「紀念戰役」底下的「抗日暨戰史名將錄」,都是出現網頁已經找不到的情況,不知道是已經不紀念抗日還是有其他原因。但搜尋「空軍名將」還是可以找到這個網頁,網頁列出八位抗日空軍烈士,除了陳懷生,還有高志航等先烈。 相較於全民國防教育網的錯誤資訊,在空軍軍官學校臉書粉絲專頁,則可以看到2014年時紀念陳懷生的正確完整資訊,全文如下: 緬懷空軍烈士-陳懷生 時光飛逝,猶記得在民國99年9月9日才剛於原台北官兵活動中心3樓舉辦陳懷生烈士殉職48週年追思會,一轉眼又過4年,追思會中那感人的畫面此時仍清晰地停留在我腦海中,當天出席的人員除曾服務於黑貓中隊任務的隊長及隊員(包括王天佑、莊人亮、張立義、蔡勝雄等前輩),尚有我空軍官兵代表等人與會,而在時任副總長嚴明上將、國安會副秘書長葛光越先生、空戰英雄歐陽漪棻老師、中原大學校長張光正先生及黑貓隊員蔡勝雄老師等人依序上台致詞,從他們口中述說著陳烈士在軍旅服役期間的事蹟,尤其是當歐陽漪棻老師及張光正先生述說著與陳烈士的家庭狀況、他們一同生活及一同上教會做禮拜等,悲從中來,淚水在眼眶中打轉,不難看出他們友情如同親人般,以下就讓我帶您一同認識這位永懷在我們心中「看不見,可是你依舊存在」的英雄。 陳懷生,民國17年1月21日出生於福建閩侯縣,後隨同父母旅居西安。民國30年,有感抗日戰火瀰漫大江北,他抱著凌雲報國的壯志,前往投考設在四川灌縣的空軍幼年學校,並順利進入第二期就讀,後進入空軍官校28期學習飛行。在官校求學期間,奮力向學,成績突飛猛進,最後並以第一名的成績畢業。幼校及官校求學期間奠定了烈士一生律己甚嚴、自奉甚儉、孜孜不倦與忠勇報國的偉大志願。 烈士曾兩度被選赴美,接受噴射機訓練於前,研習特種飛行於後,由於烈士具有高度接受能力,及超越之膽識與機智,幾經嚴格考驗,被選為U-2飛機駕駛員,烈士自擔任該機駕駛員後,每次執行偵照任務,俱能圓滿達成。屢蒙總統召見,獎勵有加,並與其留影,事後總統於陳懷名下加一“生”字,親筆書寫懷生之名賜贈之,以為紀念。並親切的叮囑:「以後飛行,要小心謹慎,須注意用保險傘。」烈士毅然回答:「如果是在臺灣上空就會使用,如果在大陸上空就不預備使用了!」總統垂愛部屬之深,眷顧之厚,將使三軍官兵感戴之餘,益加奮勉,而烈士之忠貞不二,視死如歸,堪為軍人之典範。 烈士為虔誠之基督教徒,無論待人接物,均出之以誠,樂善好施,有俠士之風,凡獲有獎金或獎品,皆轉贈清苦同志,從不吝嗇,同僚受其嘉惠者甚多。公餘好讀書,精英語,喜研究中國近代史及莎士比亞等名著,曾撰有美國行,F-47機與米格機作戰等文稿,發表於中外雜誌,其文筆之流暢,頗為讀者所愛好,被譽為空中勇士之名號。 民國51年1月13日,陳懷生志願駕駛U-2高空偵察機執行黑貓中隊首次任務,創下我飛行員首度駕駛U-2機深入大陸紀錄。此次任務總航程3,320浬,飛行時數近9個小時,並發現「雙城子」飛彈試驗場一處、武功機場駐TU-16型轟炸機等珍貴情資。任務結束第二天並蒙先總統蔣公接見,當時蔣公問他對此次長途飛行回來,有什麼感想?他回答:「沒有別的,我只看到我們國家廣大的疆土,今日竟為敵所蹂躝,使我心裡發生無限感慨,更感到上帝創造宇宙如此偉大,個人顯得無限渺小。」 民國51年9月9日,陳懷生駕駛U-2(編號378)高空偵察機自桃園基地起飛,前往中國大陸執行任務。在南昌上空,座機遭中共導彈第二營連續發射三枚SAM-2型防空飛彈擊中,迫降殉職於郊區羅家集,時年34歲。政府感念烈士為國捐軀,死事壯烈,追晉空軍上校,以示殊榮。 烈士生前曾服行空中作戰任務共193次,戰績625分,因深入大陸匪區空照,冒險犯難,獲得珍貴之敵情資料歸來,當選為第六、七、八等三屆(44、45、46年)國軍克難英雄。先後榮獲嘉獎、記功多次,奉頒二等宣威,乙種二等干城、雄鷲、雲龍、甲種二等楷模、鵬舉、飛虎、甲種二等干城等獎章,忠勇、二等及一等復興榮譽等勛章各一座。 先總統蔣公於52年4月14日在臺北士林凱歌堂為烈士證道。本軍以烈士成仁取義,功在國家,特在臺北本軍子弟學校建築懷生堂一座(現為懷生國中),經於52年9月3日軍人節,由本軍總司令徐上將揭幕,在懷生堂正門塑立烈士銅像,並於像臺正面鐫刻 總統蔣公所題之「音容宛在」四字,永垂紀念。 然而蔣故總統經國先生於民國52年寫給為國殉職陳懷生烈士的文章-「即使你死了,我不願悲傷。死神不能永遠把我們隔開。不過像牆頭的花,爬到牆的那邊開出花來,看不見,可是你依舊存在,他豈能把我們隔開。」 依據先總統蔣公的證道詞,在他執行最後一次任務的前幾日,烈士寫信給蔣公並附上合照,請求蔣公簽字留念,蔣公問他的別號是什麼?他說他沒有別號,蔣公就提給他一個別號-「懷生」,烈士問蔣公「懷生」兩字意義,蔣公回答:「要懷念你的生命,要為我們革命的使命,特別保重你自己身體與生命。」烈士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的身體早已奉獻給國家和您了,……..我決不會忘掉您『不成功,便成仁』的教訓……但願消滅萬惡共匪,拯救大陸同胞,這樣我就滿足了。」 烈士將自己的死生置於度外,將其生命奉獻給了國家,並將軍人「武德」發揮地淋漓盡致,讓我們永遠懷念他,今日我們能過著如此安和樂利的生活,全是先賢先烈創下的基礎,近期適逢年度漢光演習,全體官兵更應發揮無形戰力,將平時精實訓練的成果於此時此刻呈現,以發揮我「筧橋」精神。
【愛傳媒張競評論】明日下午受邀1430將至立法院參加有關「修正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法草案相關法案」公聽會,雖然高鐵便捷單日往返不是問題,但是南北奔波,晚上還要授課,因此我將在公聽會中希望表達看法,先在此處公開以下列四點加以陳述,希望能夠對本案產生建設性影響: 第一、本法制案究竟是希望透過修法進行體制重整帶動政策興革,抑或是面臨行政運作上之窒礙,所以希望透過組織重整,在既有章法與法治原則下繼續維持原運作方式?換言之,究竟是換湯不換藥,還是要進行徹底體制變革,其實應當明確說明,並與立法院積極溝通。 若是前者,總統身為三軍統帥,自然就必須下達政策指導,絕對不可能袖手旁觀,坐視本案胡亂發展;日前環保團體在世界地球日見過蔡總統,事後批評總統好像個「局外人」。面對後備動員的重大興革以及組織重整,三軍統帥總不該是個「不沾鍋」吧? 同樣,依據《國防法》第十條:「行政院制定國防政策,統合整體國力,督導所屬各機關辦理國防有關事務。」本案係由行政院咨請立法院進行法制變更案,因此行政院必然對此亦應有所政策指導,而不是轉發公文就了事,否則豈不又是個不沾鍋?行政院長對於國防政策指導,不該是只會鼓吹拿起掃把抗敵,要如何動員民間軍備生產體系投入生產掃帚,要籌措多少預算資金投入掃帚生產,最後是要動員多少兵力要採用掃帚,在何處進行作戰,都是國防政策下動員指導重要內容。 制定國防政策是行政院法定職責,面對後備動員此種跨越眾多部會業管執掌之議題,行政院長官總不會毫不指導,將所有事情一股腦地推給國防部來辦,讓國防部孤獨地背起防衛動員之十字架,而行政院長只會拿起掃帚來抵抗,這實在就太讓人不能理解,行政院就制定國防政策來說,究竟在本法制案上曾經下達過何種指導,是否曾經善盡過本身應負之法定責任。 當然前述來自府院之指導,總有可能因為事涉機密,不方便公開向外透漏,但是對於立法院各位委員來說,總是要讓委員們能夠理解,三軍統帥與行政院長究竟對本案是如何指導,如此才能夠掌握到日後各個部會配合辦理重視程度。國軍在國家施政體系上經常是個弱勢,後備動員若缺乏來自三軍統帥與行政院高層強力支持與背書,最後在落實政策上,必然會讓國軍行政單位成為無人關注之孤兒,因此必須籲請立法院各位委員必須重視,到底府院高層對本案是如何指導,否則修法後所產生的效應,絕對難以樂觀。 第二、既然是法制修訂案,其實就應當提供後備動員法系圖,亦就是整個貫穿各項法律與行政法規之法規的體系圖,甚至還要包括各個部會與地方政府內部涉及動員業務之行政規範,再加上國軍相關軍事準則。其實所有修法作業都是牽一髮動全身,所以為能讓立法委員在審議時,能夠精準掌握並且理解整體法制作業所將牽動層面與程度,此項法系圖確實是行政院必須統合各個部會,彙整提供給立法委員進行修法之必要參考資料。 在此必須提醒,請行政院確實肩負起制定國防政策之法定責任,不要又推給國防部來自行協調整理這些資料,然後提供給立法院。國防部對於其他部會如何配合進行人力、物力或財力動員之內部規範,其實是很難以掌握,假若行政院不出面來統合全局,最後修法後能否順利運轉,平日落實動員業務,戰時產生動員功能支援作戰,真是不無疑問。 第三、是要特別提醒戰時動員必須人力、物力與財力動員相互協調投入,本次修法案所預備進行之組織重整,是否將會統合前述三個面向,還是仍然保留在其他國防幕僚體系,由其分管相關動員事項,此點必須向立法院詳細說明。 此外亦請說明當前國防部內主管相關政策幕僚組織之業務量,假若現在相關動員幕僚已經閒到發慌涼到凍傷,一年辦理不了多少公文,簽呈發文所使用文號數量,其實就可以顯現出業務量,假若組織擴編要讓人接受,此等數據必須提供作為修法擴編參考依據。 同時立法還要具有前瞻性,所以在修法時,必須推估修訂法條完成之後,所預估擴充或整併歸納之業務量,否則難以讓立法委員理解此項組織調整之必要性。 第四、本案受到社會關注,其實就是因為缺乏溝通,無法讓社會以及立法院理解其立法需求與迫切性。但天下事多半事緩則圓,本法制案不必到最後又搞成朝野角力強行過關,這樣強硬摘下果實,絕對無法達到政通人和各方皆贏結局。 請容許榮民伯伯在此提醒老東家內的故舊門生、袍澤們,是否能夠想到,國軍組織改編通常都是採取先運用「實驗編裝」加以驗證後,再依據驗證結果,調整編裝與人事安排。本案是否可先透過「實驗編裝」模式加以驗證後,再來推動後續立法之法制調整案?到時候獲得實際運作經驗與數據,在立法過程中,應當會更加合理,說服力道應當亦更充足。 其實國軍後備動員問題確實很多,許多洋和尚更喜歡在這議題上指三道四亂開黃腔,更有些半吊子根本就不理解全局,抓本洋人番邦所出版手冊就可以大放厥辭,但是國家法律有其嚴肅性,先耐心透過實驗編裝來驗證磨合,其實是貿然立法擴編來得合理。 退伍榮民伯伯,切忌話多惹人厭,希望袍澤別介意。 作者為英國博士、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評論文章,不代表i-Media愛傳媒立場
【記者賴御文報導】因應輿論戰等三戰,國防部在12月7日召開「心理戰、輿論戰、法律戰三戰策略諮詢會議」閉門會議。 這次會議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擔任指導單位、國防大學擔任主辦單位,國防部前副部長林中斌教授擔任主持人。除了國防部人員,還邀請多位軍事、兩岸及傳播學者共同參與,共有兩位發表人、四位評論人、十二位與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