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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柏傑今年6月酒駕,在台北市內湖區與遊覽車發生擦撞,酒測值0.44毫克,被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士林地院今(4日)判處王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對此,王柏傑透過經紀人表示:「將記取教訓並深刻反省。」而他當時開的是女友謝欣穎的車,故謝欣穎也需連帶受罰,車輛、牌照被吊扣2年,謝欣穎也透過經紀人表示:「對於所有相關罰則,我們一切會依法配合,謝謝大家關心!」 王柏傑6/18下午3點開著女友謝欣穎的車,行經內湖區金莊路時,不慎擦撞遊覽車,所幸無人受傷。警方到場後檢測得王柏傑酒測值高達0.44毫克,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隔天凌晨以5萬元交保候傳。他受訪時表示自己是前一晚喝酒,沒想到隔了10幾個小時還有酒精殘留,但他強調這不是藉口,既然做錯事會接受懲罰。 事發後他的代言活動與原訂要出席的台北電影節頒獎典禮全都取消,他今年出事頻頻,年初時也因為幫修杰楷在KTV慶生,與幫派男子發生口角後產生肢體衝突,後雖兩方都不提告,仍被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