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的財務狀況向來穩健,但也可能因為手頭較寬裕,對市有財產經營管理缺乏積極心態,坐視鬧區珍貴土地閒置荒廢,淪為雜草叢生的免費停車場,加上目前市有土地出租使用規範過於保守,市府除立即應該將閒置市有土地造冊列管積極運用以外,更應爭取放寬出租限制,提高土地的利用價值。
北投區大興街43號到35號之間有一塊面積439平方公尺空地,坐落在老北投熱鬧地段,且緊鄰大馬路邊卻閒置多年,因為缺乏管理致大同里里長希望能拿來當作類似老年人公園遊戲健身區,經潘懷宗議員邀集財政局、公園處、區公所現場實際會勘後,才赫然發現,這竟然是一塊市有建築用地,但因為目前雖劃有羽球場標線(不知誰劃設的),但實際已無人使用且遭人占用、停放不少機車,不僅使用率不佳,也造成市庫重大損失。經詳細計算,可以蓋出接近300坪的室內面積,當作里民活動中心以及里長辦公室綽綽有餘,也能提供附近居民運動所需。
財政局管理不周應追究其責任,另外,財政局辯解認為平面土地依規定不能開發興建,只能平面使用,按公有地租金標準計算,該地每月只能收取8萬餘元租金,簡直是把牛肉麵當陽春麵賣!財政局在規畫未來使用用途之餘,應再考慮如何提高市產運用效益。
目前,全台北市現有閒置的非公用市有土地面積合計有1萬1314坪,狀況絕大多數都只有單純綠美化搭配簡易運動設施,免費供公眾使用,當然也有許多像這塊乏人管理的建地一樣任其荒廢,對市庫的收益是零;台北市政府一直吹牛多會省錢,結果卻對握在手中的非公用土地視若無睹,每年平白損失的收益不知有多少,看在市民眼中宛如開源無方、不知節流的凱子。
市長柯文哲曾表示,「政府是服務的團隊,不是管理的團隊,我們只是建立一個平臺,讓企業可以更有效率的運作。」反觀財政局對非公用市有地的管理方式,不是不管就是囿於興建需另經議會同意取得使用權限制,太麻煩,而規定平面土地只能出租不得興建房舍,所以歷年承租者多以停車場為主要營業方式,這對位於精華地段的建築用地無異暴殄天物,市府財政局應該拿出辦法,讓市有土地盡量發揮地利,增添市庫收入才是。
作者為台北市議員、陽明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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