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資深記者謝維倩分析報導】全球的互聯網巨頭共有20家,11家在美國,其餘9家在中國,歐洲並沒有互聯網巨頭。
谷歌除了安卓霸業之外,還是搜索引擎巨頭,因此這幾年歐盟與谷歌之間的訴訟紛爭不斷,也難怪歐盟耿耿於懷谷歌的壟斷,畢竟「數據」是下一代工業革命的石油,而歐洲的大數據都握在谷歌手中。
早在2016年,谷歌已經受到多起來自歐盟的指控,被指濫用其在網路搜索領域的霸主地位,其網路購物領域濫用市場實力,以及在歐洲繳稅等問題,而最近又面臨歐盟對安卓移動操作系統的反壟斷指控。
2017年7月,英國一家小型購物平台在布魯塞爾對谷歌提出反壟斷申訴,最終導致谷歌被創紀錄地罰款24億歐元,使其暫停在線業務。這家小型公司表示,由於谷歌以不公平的手段使其在搜索結果中處於不利位置。
歐盟對谷歌開出24億歐元罰單後,起訴要求谷歌支付損害賠償金,可能成為比價購物網站的「索賠模式」。
由於互聯網巨頭的「霸業」輕易佔據主導地位,去年底全球財長已在醞釀針對科技巨頭稅收圍獵,現有的稅制沒有考慮數字服務等新業務,儘管改革稅制的國際談判在進行中,但進展緩慢。
英國財政大臣率先提議通過對營收徵收「數字服務稅」,讓在英國擁有盈利業務的跨國巨頭支付他們的稅賦份額,數字服務稅可能於2020年生效。
剛在日本福岡開完會的G20財長們,已根據數字企業跨國業務徵稅事宜達成共識,按照他們的目標,臉書和谷歌等數字企業很快將不得不繳納更高的稅款。
無論這些科技巨頭在一個國家是否設有實體、是否產生帳面利潤,他們都必須在這個國家納稅。
這些財長們的目標是2020年就新規則達成一致。 美國作為全球多數數字巨頭的國家,反對將數字企業與其他企業區別對待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