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新增板橋區公所說明】
台灣路況時常被民眾詬病投訴,這次竟然還害大學教授摔破頭?
板橋區公所出面澄清了!
一名家住新北市板橋區仁愛國宅的海洋科大彭姓教授,在去年(2018)12月中旬,騎腳踏車行經仁愛路62巷弄內,因道路崎嶇不平導致摔跌,造成頭部重傷,緊急送醫救治,當地里長多次向區公所陳情卻頻繁遭到理由搪塞,一狀告上新北市議員葉元之辦事處,新北市議員葉元之接獲投訴後痛批官僚。
位於板橋區中心的仁愛國宅周邊道路破爛不堪,曾多次有民眾因路面問題跌倒送醫,去年(2018)12月中旬,居住於仁愛國宅的65歲海洋科大彭姓教授騎腳踏車經過仁愛路巷弄內,就因道路破損不堪其行駛而導致摔倒,不穩慘摔,導致頭部重傷,送醫急救,當地居民多次向區公所投訴後,皆遭到區公所人員搪塞,求助無門下轉而向新北市議員葉元之投訴,經過數月協調後,新北市養工處承諾,針對道路破損不堪使用之路段在近期內進行緊急修補,而原定明年9月實施的汙水下水道工程也提前至明年1月動工,希望盡速還給居民一個全新平坦而安全的道路。
針對於板橋區公所以「私人土地政府無法介入」為由,新北市議員葉元之表示,仁愛新村屬於開放社區,周遭生活機能齊全,包含大型公園,周遭道路不僅是仁愛國宅住戶,一般民眾也有可能因道路問題造成跌倒、摔傷等影響,為維護市民安全,市府應該積極處理。
板橋區公所也澄清表示:歷年來區公所已主動邀集內政部營建署、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及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等局處多次會勘,各行政機關均確認仁愛國宅社區建築基地內私用範圍,由社區管理委員會自行管理,非公務部門道路養護區域。
板橋區公所同時指出,仁愛國宅社區前由內政部營建署管理,社區自97年9月2日自成立管理委員會,並於102年2月4日由政府提撥管理維護基金3,468萬元做為社區公共基金使用,自提撥管理基金日起,其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應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由該管委會自行負責。
新北市政府已於108年4月15日召開「研討板橋區仁愛國宅社區建築基地內防火巷、私設通路及人行步道維護管理權責及後續修繕處理原則會議」,做出三項會議結論:
- 目前仁愛國宅管委會對於應養護範圍與新北市府城鄉局說明社區內相關設施已納入國民住宅售價並登記為公有者之養護範圍,其認知有所不同。後續由該局與管委會溝通。
- 仁愛國宅基地內私設道路或防火巷部分,後續水利局已納入辦理污水接管作業並掌握主幹管工程進度。
- 由城鄉局了解其他縣市針對此類似國宅有無協助辦理社區內相關設施改善之法源依據或作法。
板橋區公所重申,仁愛國宅社區內供公眾車輛通行之部分道路,自始均由區公所負責管理維護,公所不曾推託,但社區私用範圍,公務部門不宜介入,這是一致性的處理原則,行政機關只能依法行政,不能逾越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