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邊一本小書《書架》,得自——書房味道,近日總在忙碌之餘,隨手翻上兩頁,竟也讀出興味。
像是書中提到,中世紀的圖書館員和抄寫員,對於不願還書的讀者,寫出如下的文字作為威脅:「有膽敢拿走此書者其必身首異處,其必受油鍋煎炸之苦,癲癇及熱病必殃其身,其必受車裂及絞刑。阿門。」
這是聖瑪麗和聖尼古拉斯修道院的圖書館員或抄寫員所寫的。無獨有偶,巴黎的西蒙‧福斯特雷,在1502年編輯完《祈禱書》(Book OF Hours)後,也在卷首寫了如下的提示:「任何偷走這本《祈禱書》之人,願其葬身豬玀之口,我發誓,他的心臟將被撕成碎片,身體在萊茵河中拖來拖去。」
為了保留一本書,寫下幾近狠毒的警語,足見當時的書有多麼珍貴。這樣的惜書之心,我多少是懂的。就像家裡書架上的書自然抵比不上中世紀般有收藏價值,但,舉凡遇上有人借書,素來海派的我,也立馬搖身變成不折不扣的小氣鬼。
書,寧贈不借,寧願買新書贈與,也不願出借自家書架上的。或許是我偏執,卻總覺得自己也情有可原;一本新書買回家,我會先寫下購買的地點、日期,然後簽下自己的小名,有段時間甚至還更講究,特意上刻印店挑了一只樸石刻了一枚書章,每每買了新書,便忍不住趕緊蓋上為我獨有的證明。經過這樣的儀式後,每一本書之於我,便有了生命,他像是一位樂於敞開大門的朋友,我是這場交誼裡唯一的知己,又像是一場場心靈冒險,那是屬於我一個人的旅程。
此時此刻,書不再只是紙張與油墨組成的商品。
閱讀時我會在特別鍾意的字詞與特別有共鳴的語句旁劃線,也會在文末用鉛筆寫下感想,若是該書到了愛不釋手的程度,便會在蝴蝶頁寫下首次閱讀完的日期。
這些註記,也正記錄著某些時期的自己,當時的思想、心情、心境。有些書,暌違數年後再相逢,字裡行間便彷彿看見那個青澀的我,再次讀來,卻又有不同的體會與領略。
像是十八、九歲看愛情小說,會覺得女主角應該更努力地為愛犧牲、為愛勇敢,如今過了不惑之年,倒覺得這麼做太痴太傻;畢竟是游過了情海,歷經了世事,終究近一點看清了情愛的面貌。然而,不只是小說,哲學、散文……不論哪一類的書,重新再讀都將別有一番滋味,我豈捨得把珍藏的青春與閱讀的記憶拱手出借。
對於書的占有欲,若要嚴肅看待,我也幾近變態吧。
如今,踏入出版業,書只贈不借,更晉級成了只賣不借,似乎也更理所當然了,那麼剩下這一點變態,似乎就不這麼病態了吧。
作者為「四塊玉文創」總編輯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