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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修法? 改革關鍵差一步!

圖/礦業法修好修滿 本會期完成三讀(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礦業法草案在朝野立委的努力下,終於在2018年5月底立法院第九屆第五會期結束前送出經濟委員會,並在臨時會期間進行過一次黨團協商後就此停滯,距今過了將近一年。現行礦業法需要修正的條文非常多,在這兩年修法過程,經濟部的態度顯得被動,所幸在立法院跨黨派立委們的努力下,目前委員會共識的版本雖仍存在爭議,但整體上確實已有在前進〈附件一〉。在此呼籲召委廖國棟和院長蘇嘉全於本會期盡速召集協商,讓草案完成二、三讀!此舉除了能避免後續屆期不連續的窘境之外,也能還給山林及礦下居民重要的公平正義,邁開台灣礦業改革的關鍵一步。

 老舊落伍的礦業法必須盡速修正

 採礦與環境保護、土地正義之間的扞格,已在台灣島上衝突超過30年,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指出衝突的源頭就是老舊落伍的礦業法,例如,只要將租金提存法院後,不須經地主同意業者就可在礦業法的保障下進行採礦,侵害人民財產權的「霸王條款」、礦權展延幾乎100%核准,駁回為例外的制度設計,也直接造成礦業主長期壟斷採礦利益,同時也剝奪其他主管機關管理實權(如:萬達鑛業在林務局管轄的珍稀孑遺植物「台灣水青崗」棲地旁採礦),這些老舊過時的條文也都必需盡速完成修正。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李孝濂專員強調,台灣現有的172個礦場,只有29個有經過「環境評響評估」的審查,比率不到兩成,也難怪礦業開發一直給民眾「擁有開發特權」的印象,修正礦業法,讓既有礦場進行環評,與所有開發行為一視同仁,是非常關鍵的改革重點。上述條文,目前都已在經濟委員會通過的修正草案中,一旦完成修法,將能避免如同亞泥新城山礦場炸山挖礦60年「免環評」、「免告知」、「免同意」,威脅礦下居民身家安全的憾事再度發生。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進一步說明,礦業開發的資訊長期處於不透明的黑箱狀態,民眾根本無從取得相關資訊,以今天在關西進行說明會的「羅慶仁、羅慶江案」為例,緊鄰家園不到一公里的礦業保留區,其指定、變更或解除的過程,無論哪個環節都沒有通知利害關係人,造成關西鎮居民只能在礦業保留區已通過解編後,才得知消息進而發動抗爭,這些基本的資訊公開規定,實在有必要盡快修正。

 關西鎮居民宋明光細數過往距離家園150公尺的礦場,每當要炸山時,警報聲會響起,居民們就必須盡快找到室內作為掩護,避免被飛出的土石擊中,生活長期處在恐懼中;好不容易此區被劃為「礦業保留區」,以為就此可以安心居住,沒想到三年多前,在居民全然不知情的情況下卻傳出要復礦,讓金山里年邁的阿公、阿嬤被迫要為礦場抗爭而南北奔波,這樣的情形決不能再發生,礦業法必須盡快修正。

 礦業法修好修滿,本會期完成三讀

 台灣礦業數十年來破壞山林生態,甚至侵害人權,未能提升轉型,源頭正是老舊霸權的礦業法。社會大眾的期待已很明確,過去一年在經濟委員會中取得十多項修法的共識與實質進展,不僅有助於環境保護,更有助於去除礦業特權的不良印象,邁向正常化。近日行政院公布的93個最優先法案與一般優先法案清單裡,礦業法未在其中,若此會期黨團未積極協商處理,第九屆立法委員任期即將屆滿,這些改革進展恐因屆期不連續而全數化為烏有,礦業改革將回到原點,民間團體盼請廖國棟委員、立法院院長蘇嘉全和各黨團能儘速對於未有共識的條文,進行黨團協商,有智慧的尋求共識與提出解決方案,在本會期完成二、三讀,籲請民進黨政府及各政黨重視這張難得的改革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