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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秉儒/柯P任意使用公用插座 行為不妥

我沒看錯的話,這位坐在地上,使用旅充為手機充電的仁兄是柯P吧?不過,我沒記錯的話,在公共設施任意使用公用插座為私人設備充電,在台灣好像是違反規定,甚至觸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竊取他人的電能,會以偷竊動產論罪的吧?(公用是公務用,不是公開任人使用。)

麻煩幕僚人員建議一下柯P市長,現在有一種東西叫做『行動電源』,很方便,很好用,一顆價錢又不貴,充電速度很快。堂堂的台北市市長,坐在以色列古里安國際機場的地上,大而化之的任意使用公用插座,實在令人有點汗顏。在車站或機場,一般在柱子底部的插座,是只供清潔人員使用清潔機具(吸塵器、打蠟機)或公務人員使用電力機具進行場地保養用的,並不開放一般公眾使用。

照片是柯文哲粉絲頁的小編自己PO上去的,看來整個幕僚團隊都沒有覺得柯P市長的這種行為不妥。唉!

說我想太多,還有說全面開放的,說犯法不是我說的,是教育部跟中華民國法律說的。

另外,在公共設施不任意使用未公開標示可開放使用的插座,已經是國際禮儀與共識。而不是台灣獨有。一般來說,為了公共設施的電力系統安全,除非清楚標示可供公眾使用的插座,所有非開放的插座,都不能任意使用。隨便找一找都可以找到國際案例。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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