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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假新聞議題本身就是假新聞

 政府打擊假新聞,現研擬修正「國家安全法」,防止網路假訊息流竄;NCC也將依據高衛星廣播電視法,提高不盡查證責任就任意報導之罰則至200萬元。引起諸多相關討論,包括政治目的陰謀論,言論自由範疇,指責與標籤化假新聞本身是否也是假新聞等等,這其中有幾個層次的問題值得討論。

 首先是如何定義假新聞?什麼樣程度的「錯誤」必須被歸類成假新聞?由誰來界定假新聞?「錯誤的新聞」與「假新聞」有沒有差別?線上的專業記者有一套工作的SOP,不可能憑空想像一件事情來作為報導,都是依據某些消息而來。息來源可能有誤,查證有不確實的也有,本來真相就很難還原,越是隱密的事情,這種事情越常見。

 然而民進黨政府為何大肆炒作「假新聞」這詞,這背後有無其他政治目的,這本身是一個重點,假新聞本身是否就是一個假新聞?目的是否只在掩蓋執政失敗的藉口,彷彿事情只要推給假新聞,這個政府就變成無辜的受害者?由於其動機本身並不純正,反而可能是一種標籤化與轉移焦點的獵巫危機。

 川普當選美國總統後半年間,爭議言行引起大眾猛烈批評,川普說出一句名言,「一切不利他的報導都是假新聞」,之後亞洲也有了川普的假新聞效應。南韓有關朴槿惠總統彈劾審判的攻防戰,繞著「假新聞」的指控團團轉。上一屆馬來西亞政府開通「事實在此」(Sebenarnya)網站,有人認為,馬國政府表面上要「打擊假新聞」,但其實是要「糾正」對馬國政府不利的報導或評論。最後也證明,馬國前政權不得人心的施政導致大敗,巴黎的「記者無疆界」組織更是擔心已有不少國家的政要要以川普為師,以「假新聞」為藉口,不當地限制新聞自由。

 事實上,哪些新聞是假新聞,假新聞要有明確的定義,而不是對執政者不利的新聞都被懷疑是假新聞。造謠抹黑都有相關法律可以追訴,問題在執行者的心態,是否有差別對待,厚此薄彼的現象出現。

 尤其促轉會張天欽事件已經證明,權力的公正行使不能仰仗執政者的自制,而需要相對的制衡與制約。一個民主開放、重視言論自由的社會,若授權國安系統以國家安全之名,主觀認定言論訊息可不可以被散播,這是十分危險的作法,必須十分謹慎,稍一不慎就會傷害民主自由的基石,侵犯一般民眾的言論自由範疇。

 (以上為立法委員江啟臣在「拒絕審查,尋找解方:假新聞治理與言論自由公聽會」的發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