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葉大華說,建教生大多來自經濟困難家庭,其設計本意在於透過職場學習培養技術人才,並為業者留用,因此廠商應該本於企業良知,提供具有勞動尊嚴的工作環境。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林名哲和沈宗翰6日則投書蘋果指出,建教生的處境正是勞動力市場的縮影,部分企業不願遵守最低標的《勞基法》,違法已成慣性。葉大華強調,新上路的《建教法》僅雙周工時上限及夜間工作的規定稍優於《勞基法》,廠商為此批評新法過於嚴苛,但其法條第24條中也明言,廠商可與建教生另定訓練時間,因此新法並非毫無彈性。
國教署副署長黃新發受訪時指出,針對部分廠商與學校的反彈,教育部在1月28日、2月4日和5日都已舉辦說明會,無非就是希望向學校和廠商說明新法規定,他強調,建教合作是提供學生學習技能、技藝的管道,並非業者用來解決替代人力的方式,因此未來相關子法完成後,將會嚴格執行。
全國3萬名建教生,幾乎都來自中南部的弱勢家庭,其中單親家庭就佔了將近一半,這些建教生半工半讀,建教法不願和學校建教合作,建教就面臨沒有地方工作訓練,就算有建教機構,而且保障最低薪資,但是不能加班的限制,讓建教學生還是憂心忡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