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今(2日)引述「輝達內部人士」說法,指稱輝達與新光人壽早在2025年就已談妥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基地地上權移轉條件,原本最快當年7、8月即可完成簽約,卻因台北市政府基於政治考量介入,導致案件延宕至今年2月才完成簽約。
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在臉書發文反擊,質疑這篇所謂「獨家報導」忽略當年議會早已公開檢視的契約爭議,甚至搬出民進黨議員簡舒培當時質疑新壽是否想當「二房東」,反問難道民進黨議員當年的質詢,也是在配合蔣萬安政治操作?
張斯綱今晚在臉書指出,《自由時報》引述匿名「輝達內部人士」,指控北市府基於政治考量介入,拖延輝達落腳北士科的進度,但新壽與輝達談妥商業條件,不代表可跳過新壽與市府簽訂的地上權契約。他強調,原契約明定地上權移轉條件,市府依法把關,究竟哪裡是政治干預?
張斯綱點出,當初新壽希望直接移轉地上權時,北市民進黨議員簡舒培也曾在議會質疑新壽是否想當二房東、北市府是否會被當盤子。他反問,當時民進黨議員同樣要求市府重視契約、避免新壽未完成開發就將土地轉手,如今市府依照契約規定處理,卻被指控政治干預,標準是否前後不一?
簡舒培當年質疑新壽當二房東 市府曾明確說明移轉條件
回顧爭議,輝達2025年有意進駐北士科T17、T18基地,土地原由新光人壽取得地上權。新壽與輝達洽談後,希望直接移轉地上權,雙方並於2025年5月簽署合作備忘錄(MOU),但市府認為必須先釐清原地上權契約規範,不能僅憑民間雙方協議就同意移轉。
簡舒培當時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指出,新壽尚未取得建物使用執照,卻傳出可能將T17、T18地上權移轉給輝達,擔心新壽成為二房東,向北市府取得土地後再轉手給輝達,要求市府重視契約內容,避免台北市民權益受損。
當時市府官員答詢也明確表示,依地上權契約,新壽若要移轉土地,必須先完成地上建物興建、取得使用執照,並經市府同意,未符合條件就不能移轉。簡舒培當時要求市府提出報告,釐清相關契約及移轉爭議。
北市府今進一步說明,市府與新壽2021年簽訂的原始地上權契約第4.4.1條,明定新壽須取得全部建物使用執照、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並經市府同意後,才能將地上權及建物所有權移轉給第三人。新壽於2025年7月9日及16日兩度函請市府同意移轉,市府則於7月10日及17日正式函復,指出當時尚未動工,不符契約所定移轉條件。
北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 輝達今年3月完成地上權登記
針對《自由時報》報導所稱原本去年7、8月即可完成簽約,北市府反駁,民間簽署MOU不能取代原始地上權契約,若在新壽尚未完成開發前就同意移轉,不僅可能衍生轉手套利疑慮,也會影響公有土地招商制度公平性。市府強調,後續是透過協商合意解約、收回土地,再修訂相關法規,為輝達取得土地排除契約障礙。
依北市府公開資料,市府與新壽於2025年11月24日完成合意解約協議,以44.34億元解約並收回T17、T18基地;市府隨後辦理法規修訂及專案設定地上權程序,輝達最終於2026年3月12日完成專案地上權登記。
張斯綱在臉書說,後來透過合意解約、重新設定地上權,輝達也已順利落腳北士科。他批評《自由時報》要質疑市府當然可以,但至少應先把當年的議會質詢和契約內容看清楚,不應把早已公開討論過的事情,重新包裝成「驚天獨家」。
張斯綱最後強調,輝達落腳北士科是台北市產業發展的重大成果,該肯定的就肯定、該監督的就監督,不應為了選舉,連好事都能說成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