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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推公投失敗後 全台首例安樂死釋憲訴訟出現了

具備律師與諮商心理師雙重專業的紀岳良(左)近日接受新竹一名因意外導致幾近全癱的鍾姓男子委託,正式向司法院遞狀聲請許可安樂死的憲法訴訟。圖/取自紀岳良臉書
具備律師與諮商心理師雙重專業的紀岳良(左)近日接受新竹一名因意外導致幾近全癱的鍾姓男子委託,正式向司法院遞狀聲請許可安樂死的憲法訴訟。圖/取自紀岳良臉書

在民眾黨推動安樂死公投失敗後,具備律師與諮商心理師雙重專業的紀岳良,近日接受新竹一名因意外導致幾近全癱的鍾姓男子委託,正式向司法院遞狀聲請許可安樂死的憲法訴訟,成為台灣司法史上首起安樂死憲法訴訟案。

事實上,鍾姓男子是向新竹地院聲請准予由第三人或醫師協助安樂死,並免除協助者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隨後遭法院駁回。鍾姓男子一路提起抗告,但最高法院六月十七日駁回確定。鍾姓男子決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收案後預計將依程序分案,由審查庭決定是否受理。

擔任現任「台灣生命自主權利促進協會」理事長的紀岳良,今年6月曾親自陪同一名罕病患者赴瑞士執行安樂死。他強調,憲法應當保障每個人對於生命的終極自主權,這趟陪伴經驗也讓他更加深刻體會到外國醫師將安樂死視為「助人事業」的真諦。  

見至親受病痛折磨、拒嗎啡無效 紀岳良毅然走上倡議之路

紀岳良表示,他投入安樂死合法化推動至今已長達9年;紀岳良回憶,父親多年前罹患肝癌末期且轉移至淋巴,從確診到病逝僅短短3個月。陪伴在側的他,親眼目睹父親承受極度劇烈的癌痛煎熬,甚至連高劑量嗎啡都無法舒緩,父親甚至痛到親開口問他,「我什麼時候才可以過世?」這項心痛經歷讓他體悟到,每個人都應擁有尊嚴離開的權利。  

紀岳良續指,去年,他主動接觸罹患罕見疾病「夏柯—馬利—杜斯氏症(CMT)」的何姓男子。該病屬於遺傳性周邊神經病變,患者運動與感覺神經會逐漸失能,最嚴重會演變成全身動彈不得,卻因中樞神經系統運作正常,若接受全面照護,極可能在意識清醒下成為「類植物人」。何男青春期即發病,承受長期肌肉萎縮苦楚,40多歲的他因病情惡化迅速,等不及國內法制化,最終決定於今年6月前往瑞士尋求善終解脫。  

紀岳良透露,他獲得同意後前往瑞士與何男會合陪伴。執行前夕兩人共進午餐,他感受到何男對於自己的選擇心情十分平靜且堅定。何男在按下執行鈕前,特別拜託他繼續為台灣的安樂死立法努力,希望未來受苦的人不必再遠赴他鄉。

全癱鍾男求死遭法院屢駁回 聲請釋憲盼打破立法僵局

本次憲法訴訟的聲請人鍾姓男子,退休後不幸因摔傷造成頸椎損傷、四肢幾近全癱,每天承受劇烈麻痛與大小便失禁,自覺宛如「活著的死人」。鍾男過去向法院聲請准予由第三人或醫師協助安樂死並免除相關法律責任,但歷經地方、高院至最高法院皆遭到駁回。最終在女兒的支持與紀岳良的協助下,決定挺身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盼能促成國家保障尊嚴善終權利並制定專法。  

紀岳良指出,荷蘭實施安樂死合法化已跨越40年,比利時等國甚至開始討論無重大疾病但認為「活夠了」的「老人自由死」議題。相較於國際社會在生命自主權保障上的大步向前,台灣的法制進程顯得極度落後。  

醫界與政府觀點 照護支持 vs 生命自主的政策權衡

這起全台首例安樂死釋憲案,也再度引發國內醫界與主管機關的高度關注與多方論戰,部分醫界與社會人士主張,若現有醫療處置已完全無法緩解患者終身極端痛苦,政府與社會應正視病人的生命自主需求,給予合法的善終選項。  

而台灣安寧緩和醫學會常務理事蔡兆勳表示,患者提出安樂死訴求的背後,往往伴隨極大的身心折磨與「擔心拖累家人」的罪惡感。雖然學會反對安樂死合法化,但呼籲政府應從身、心、社、靈全方位強化照護資源與經濟支持,切莫讓長期照護負擔壓垮個別家庭。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則回應,現行醫療法規以保障生命生存權為前提,主動結束生命牽涉《刑法》規範,非衛福部現行權責能處理。若社會與法學界認為有推動合法化之必要,應先由立法院研議修正《刑法》;至於《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病人自主權利法》若有執行不足之處,衛福部將持續檢討與優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