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今天(14日)公布114年家庭收支調查,去年全體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達121萬元,年增3.9%;不過,所得分配差距持續擴大,最高所得20%家庭與最低所得20%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差距達6.17倍,較前一年增加0.03倍,創下14年來新高。
主計總處表示,114年全體家庭平均每戶所得總額為152.9萬元,扣除非消費支出後,每戶平均可支配所得為121萬元,較113年增加3.9%;若以每人計算,平均可支配所得為45萬元,年增7.4%。
若以中位數觀察,114年每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101.8萬元,年增3.4%;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6.7萬元,增加3.2%,顯示多數家庭所得仍呈現成長。
不過,進一步拆分所得級距後,貧富差距擴大的情況更加明顯。所得最高20%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達244.9萬元,年增3.9%;最低20%家庭則為39.7萬元,年增3.5%,兩者相差6.17倍,不僅較前一年擴大,也寫下近14年來最高紀錄。
主計總處官員李佳航分析,近年AI浪潮帶動半導體等相關產業快速發展,高所得族群受惠程度相對明顯,使高所得家庭的所得增幅較大,進一步拉大整體所得差距。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政府普發現金1萬元,也對低所得家庭形成一定程度的支撐。主計總處表示,普發現金對低所得組家庭的所得有所挹注,如果排除這項因素,去年家庭所得差距倍數還會進一步擴大。
在家庭支出方面,去年平均每戶消費支出約92萬元。以支出項目來看,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占消費支出比重最高,達24.1%;其次為食品、飲料及菸草,占15.4%;醫療保健則占14.1%。居住、食物及醫療等基本生活支出,仍是家庭主要開銷。
主計總處也指出,若將長照、托育及住宅租金等實物給付納入所得分配計算,平均每戶受益約3.1萬元,其中最低所得20%家庭平均受益約3.5萬元。納入相關實物給付後,高低所得家庭的差距可由6.17倍縮小至5.74倍,顯示社會福利措施對弱勢家庭具有一定的所得重分配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