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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將簡化訪視評鑑工作

【記者李雅靜報導】教育部為減輕地方政府與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的負擔,於105年全面盤點122項訪視評鑑,經檢討後,刪除整併62(超過五成比率),其餘60項則採其他簡化方式辦理,將於106年底前將全面完成簡化措施,落實行政院效能改革、行政減量政策。


以各界高度關切的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為例,自102年的546項視導項目逐年簡化到104年的144項,刪減比率高達74%;此外,105年起更歸零思考,朝因地制宜、以質化為主的模式進行規劃,不再以量化指標評定等第,改以10大質化視導主題、採雙方交流座談方式辦理,希望能真正瞭解地方政府的規劃情形、執行成果與策進作為,並給地方政府更多的彈性空間及多元的表現方式。在大學校務評鑑方面,評鑑指標由原先5個項目、48個指標簡化為4個項目、14個指標,學校基本資料填報則採用大學校務基本資料庫匯出,減輕學校填報資料的行政作業負擔;至系所評鑑部分,將朝停辦方向規劃,未來教育部不再辦理系所評鑑,回歸由學校專業發展自行規劃,真正落實大學自主治理精神。


政府資源有限,因此,落實減人、減事,善用有限的資源聚焦於核心業務、推動效能改革,是政府重要的施政方針之一。教育部自1057月籌組評鑑減量專案小組,以掌握訪視評鑑目的及促進實質教學改善為重點,全面系統性盤點各項訪視評鑑及資源,進行量化與質化改革,並善用資訊科技簡化各項系統資料填報,經多方徵詢意見及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將原本122項訪視評鑑刪除或整併62項,其餘60項訪視評鑑則朝向項目指標減併、期程調整、精簡文書作業、縮短程序、長期收集累積與運用資料、強化內部自評機制、減少受評對象數或其他簡化方向(如調整辦理模式等)辦理。


教育部強調,簡化訪視評鑑及行政減量是需要持續精進的工作,未來將持續檢討並滾動修正簡化各項訪視評鑑,朝向訪視評鑑2.0、建立訪視評鑑執行品質確保機制、檢討授權學校自評機制、善用資訊科技簡化各項系統資料填報等方向辦理;另外,教育部也將持續協調地方政府簡化自辦的訪視評鑑,希望從中央到地方都能落實行政減量,讓學校與教師致力於教學現場,回歸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育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