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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假球案一審宣判 前年度MVP柯旻豪判重判7年、吳季穎轉汙點獲緩刑

隸屬於裕隆集團籃球隊的前年度MVP、當家控衛柯旻豪(拿獎盃者)被判刑7年。圖/取自裕隆集團籃球隊IG
隸屬於裕隆集團籃球隊的前年度MVP、當家控衛柯旻豪(拿獎盃者)被判刑7年。圖/取自裕隆集團籃球隊IG

轟動台灣籃壇的SBL(超級籃球聯賽)假球簽賭案,士林地方法院今(17日)做出判決。裕隆納智捷隊共10名球星及組頭等15名被告涉案,合議庭依《運動彩券條例》等罪名,對多數球員判處重刑,其中前年度MVP、當家控衛柯旻豪被判刑7年,為全案最重;外籍中鋒斑霸則被判刑5年2月,刑滿後將被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發生在2023年底的假球案重創裕隆隊,多達11名球員捲入簽賭疑雲,甚至導致中鋒翁嘉鴻逃亡中國大陸遭通緝。檢方於起訴書中指控,涉案球星在第20屆SBL賽事中,共操控了18場比賽的結果或比分。

士林地院的判決結果顯示,多數球員遭判處4年以上重刑,當時是當家控衛的柯旻豪被檢方認定是主導球員之一,雖否認打假球,但因其犯罪所得為17萬8000元,遭重判7年,並併科罰金2000元。

此外,外籍中鋒斑霸被判處5年2月,其犯罪所得為3萬元,法院諭知刑滿後將驅逐出境。前鋒顏聞佐因不認罪,被判處5年,併科罰金2000元,犯罪所得為16萬6000元;其他涉案球員如後衛吳祐任、黃鉉閔、周暐宸、陳品銓等人,則分別被判處4年4月至4年10月不等刑期。其中後衛陳品銓犯罪所得最低,僅有7000元,仍遭判4年4月。

污點證人吳季穎獲輕判緩刑

全案的關鍵主謀之一、前得分後衛的吳季穎,因在檢方偵訊時轉為「污點證人」,供出柯旻豪等隊友操控比賽細節,獲得輕判。儘管吳季穎的犯罪所得高達129萬8041元,遠高於其他球員,但法院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2萬元,並諭知緩刑5年,條件是在判決確定一年內需支付公庫20萬元。

檢方調查後指控,柯旻豪、吳季穎為操控比賽的主要人物,他們吸收了斑霸、翁嘉鴻等隊友打假球控分,導致比賽中出現亂傳球、亂投籃等失誤。柯旻豪被查到的總獲利預估為47萬餘元,而吳季穎與其網紅前女友黃品瑄的賭博收入則高達1568萬元。檢方曾建請法院沒收全案不法所得共2000萬元。

運彩條例上路後第二案

此案是繼《運動彩券條例》上路以來的第二起判決案例。先前第一起假球案是發生在柏力力隊,球星施顏宗、陳奕綸兩人經由柯旻豪介紹認識組頭,因打假球被判刑確定後,已被永遠逐出籃壇。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