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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台灣護照到菲國免簽 外交部表示歡迎

菲律賓政府於6月19日公告,自7月1日起,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者可免簽證入境菲國停留14日。外交部長林佳龍(圖)對此表示誠摯歡迎。圖/中央社
菲律賓政府於6月19日公告,自7月1日起,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者可免簽證入境菲國停留14日。外交部長林佳龍(圖)對此表示誠摯歡迎。圖/中央社

菲律賓政府於6月19日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者可免簽證入境菲國停留14日。我國外交部對此表示誠摯歡迎,菲國現以互惠原則,開放我國人免簽入境,將有助深化台菲兩國在經貿、投資及觀光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外交部長林佳龍已於6月13日出席菲律賓國慶酒會時,代表我國政府宣布再度延長菲國民眾免簽一年

此案歷經多年來兩國政府積極協調交涉,終獲得成果,這不僅歸功於政府相關部會及我國人的共同努力,更是外交部推動「總合外交」的具體實踐。外交部長林佳龍對菲國政府務實推動台菲關係表示肯定。

外交部對於菲律賓免簽措施提出幾點摘要,包含這次免簽措施自今年7月1日生效;入境目的須為觀光,停留上限14天;不得在當地辦理延長或轉換其他簽證類型;出發前應妥善安排行程並確保護照效期充足。

外交部也提醒國人停留菲律賓期間務必遵守當地法規,注意自身安全,如果遇到急難需要協助,請撥打我國駐菲律賓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3-917-819-4597,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