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4日)是西洋情人節,據《瀟湘晨報》報導,微信今天放大招,開放520元(人民幣,下同)大額紅包,讓有用戶發紅包表達心意, 14日00:00-23:59期間,紅包單個最高金額從200元調整為520元,僅限當天。
騰訊客服對此表示,微信單個紅包限額是200元,金額超過200元建議分多次發送或者轉帳給對方。如遇到特殊節日,單個紅包的限額可能會有調整。據了解,微信每年都會在三個日子開放大額紅包,分別是西方情人節2月14日、中國情人節農曆七夕,以及「520」(諧音「我愛你」)的5月20日。
微信今天還同步上線了兩個限定狀態,分別是「撒狗糧」和「吃狗糧」,讓使用者可以適切地表現自己地心情,也是24小時內有效,可在微信-「我」-「狀態」中選擇這兩款狀態。
微信支付在大陸十分普遍,透過微信發紅包或轉帳情形,基乎是生活的日常,但也衍生不少金錢糾紛。澎湃新聞春節前披露,法院判例報導,若事後出現借貸爭議,一般情況下,微信紅包因意味自願贈與而無需返還,微信轉帳則否。
爭議案例如下,甲方以經濟困難為由多次向乙方借款,乙方因此透過銀行轉帳、微信紅包等方式累計轉款1萬5669元。甲方則辯稱款項不是借款,是贈與。
法院經審理認為,乙方以微信紅包、微信轉帳兩種方式向甲方提供資金,微信紅包自身即包含「贈與」之義,結合案例,乙方出於對甲方生活的資助向其發送微信紅包共計2769元,屬於乙方贈與行為,無需償還。
法官認為,微信紅包是微信社交功能的典型體現。微信紅包設置的金額上限為200元,且名為「紅包」,在通常情況下,民間習俗給付「紅包」,意味自願贈與,無需返還。
至於微信轉帳則不具備「贈與」之義,僅是微信設置的付款功能,是社會主體之間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以微信轉帳主張成立民間借貸關係,若主張款項性質為贈與,需要提交相應證據,否則將承擔無法提供確鑿證據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