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黃珊珊專欄】柯文哲從政以來始終堅持財政紀律,上任8年不僅沒舉債,還能還債570億,所以他最近批評中央浮濫編列特別預算,反被藍綠圍攻、胡亂稱他濫用二備金,但試問,二備金豈是任何一位首長想用就能用的?
根據預算法規定,各機關若動支超過五千萬的預備金,都應先送立院備查,台北市議會更要求須向市議會報告,不僅如此,還得依法將執行歲出分配預算的重要事蹟考核報告送立院或審計機關備查,接受監督。所以每一位首長在動支二備金時,都是依預算法第70條規定辦理,且事前有主計人員把關、事後還有審計人員審核,柯文哲怎麼可能「想用就用」?
再加上因為沒有人能預知下一年度的事,所以政府編列二備金時並不會有計畫目的,多用在因應政事臨時需要,跟已經有計畫目的的特別預算一相比,有些計畫項目反而很明確該回歸總預算辦理,卻以特別預算方式搭便車,這才是不顧財政紀律的做法!
數字會說話,根據近24年來審計部的決算審核報告,柯文哲在二備金的使用上還是近三任市長以來用得最少者,難道沒用好用滿也叫「濫用」?呼籲藍綠勿為了選舉,一再事後諸葛、政治操作,這絕不是人民之福!
作者為前台北市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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