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游毓蘭專欄】今年3月,亞太電信因未落實KYC(Know Your Customer,確認客戶身分),導致門號被用於詐騙,遭NCC裁罰450萬。7月底,台灣之星與海峽電信依舊是因未落實KYC而門號涉詐,遭NCC裁處100萬及30萬罰鍰。8月2日,NCC再以未落實KYC,及內控機制問題,再度裁罰台灣之星1600萬元。面對國內的詐騙橫行,欣見NCC在防制工作上有所行動,但,身為電信業主管機關的NCC,除了處以罰鍰外,到底還做了甚麼?
手機門號,在電信詐騙的角色上,已不僅是傳簡訊、打電話的功能,從電子支付、數位錢包,各類網站的OTP(one-time password,一次性密碼),到虛擬貨幣交易帳號等都需要門號來進行認證,堪稱詐騙的重要工具。
對此,在打詐的工作上,電信業者固有其企業責任,但NCC的責任呢?動輒以裁罰來轉移自身責任,將打詐的把關與監督工作推卸予沒有任何公權力的電信業者,卻未設法解決真正的問題,難怪在6月的劍青檢改的打詐研討會中,會被檢察官列為三大戰犯之一!
此外,對比近期對電信業者的處分,卻又看到NCC令人不解的裁罰邏輯。
與詐騙集團勾結的海峽電信是公司,涉及門號1.2萬個,裁罰30萬;台灣之星的是員工,涉及門號2.4萬個,裁罰1600萬?台灣之星沒有做好KYC,#那提供門號給海峽電信的中華電信,難道就有做好對海峽電信的KYC?NCC獨厚中華電信,絕口不提中華電信責任問題,又是為什麼?
打詐,不是靠一張嘴,更不是只靠表面上的罰鍰就能解決,除了KYC之外,NCC應該提出其他更具體的監督、把關,甚至處罰機制,並積極動作,別讓「詐騙之島」的惡名,成為全國民眾揮之不去的夢靨!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官網截圖。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