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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毓蘭》招募困難 海巡人力不足!

    【愛傳媒游毓蘭專欄】不止國軍招募困難、海巡也一樣,都面臨兵力不足的問題,隨著台海局勢升溫,第二海軍─海巡官兵的任務也更加繁重。
    海巡署為整合海域、海岸巡防勤務,也在各地區設置13個「巡防區指揮部勤指中心」,配屬在北、中、南、東及金馬澎分署,負責勤務指揮、管制,運用責任範圍內岸海單位。
    巡防區勤指中心的編制,除了中心主任是實缺之外,其餘執勤人力,如指管長、管制官、通信員等等高達40名人力,都是要求各分署擇優派遣支援,現在各分署的人力都很吃緊,還要支援巡防區勤指中心,而且各分署所屬的岸巡隊、海巡隊接獲狀況,一個案件卻得分別向巡防區勤指中心與各分署勤指中心回報,根本是疊床架屋的組織架構。
    另外,各分署長是12職等,而巡防區主任是10職等,很顯然分署長的位階高於巡防區主任,但是執行海上搜救之類的任務時,依照巡防區勤指中心實施計畫,巡防區負責勤務指揮、管制,運用責任範圍內岸海單位,這樣是不是有點矛盾?
    雖然周署長答詢「都不會有這樣子的顧慮」,我質疑巡防區的存在必要性,必須檢討整併分署與巡防區的勤指中心,讓指揮鏈單純化。
    月初,大陸啟動「臺灣海峽中北部聯合巡航巡查專項行動」,宣稱將對兩岸直航貨船、施工作業船實施現場檢查,海巡署對外宣示律定「依法執行,不引發事端」的處置原則,海委會管主委也提到以律定相關處置作為,事前會告知出航船隻,遇到陸方不當登檢的處置SOP,海巡署會機動調度艦艇監控陸方船艦,如果陸方已經登檢我方船隻,海巡同仁會同時登上船舶的處理。
    我認為對於大陸地區無理的登檢作為,政府除了譴責之外,更應該規畫必要的反制作為,海巡執法一定要謹慎,以確保我國主權海域安全及國家主權。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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