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游毓蘭專欄】當越來越多國家讓安樂死合法化,政府卻仍堅持生命權的表象。
尊嚴善終才是對於人性尊嚴與生命的真正尊重,學會如何選擇與面對死亡才是對於生命的真正尊重與負責。
從《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到《病人自主權利法》,我們致力於生命自主的追求。然而,我們距離真正的生命自主、尊嚴,卻始終差了最後一步。
陳寶全,過去曾是移民署高雄市專勤隊科員,七年前在嘉義梅山查緝逃逸外勞時,意外跌落山谷造成全身癱瘓至今。吳品彥,15歲開始因頸椎受傷而全癱,餘生只能臥床度日。他們一位戮力職場,一位正值青春,都曾是生命的熱愛者,在事故後因對身體復原的絕望、身心的壓力,與人性尊嚴的維持,如今,尊嚴善終已成為此生最大的願望。然而,這並非個案,因為社會上還有更多的陳寶全、吳品彥,就在你我身邊⋯⋯
當他們在窮盡一切醫療手段卻依舊只能絕望,在受盡身心磨難,卻仍不知該如何面對下一個天明,在尊嚴盡失卻只為了滿足所謂對生命權的重視,在政府有限的照護卻終究抵不過照護者與被照護者身心的無限壓力之際,我們是否該認真思考病人自主的真正意涵?是否又該嚴肅正視病人選擇尊嚴善終的權利?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在2017年曾發布一份關於「安樂死合法化相關議題看法調查」的調查報告,結果顯示有超過九成(92%)表態支持通過安樂死合法化。而在國際上,也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包括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瑞士、德國、加拿大、美國(部分州)、澳洲(部分州)等將安樂死合法化(包含協助自殺)。但反觀我國現有法令與政府態度,卻依舊規避談論死亡,更以逃避、消極的態度來剝奪人民的尊嚴善終選擇,無視病人自主的基本涵義。
尊嚴善終,不是鼓勵自殺,更不是「經濟效益」考量,而是對於人性尊嚴與生命的真正尊重,在人民罹患重症病情不可逆,意識清楚時,尊重他們的選擇,讓每個人都能夠尊嚴的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因為,學會思考如何選擇與面對死亡,才是對於生命的真正尊重與負責。
期望在未來有一天,我們能夠達到「尊嚴善終,有愛無礙」,擁有尊嚴與人權的社會。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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