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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毓蘭》警大警專廢校首部曲之說開始流傳?!

    【愛傳媒游毓蘭專欄】1月16日接到多位警大校友師生及家長反應,有媒體報導「未來警察人員國家考試將封殺警大、警專在職、退休教授入闈出題」。如果報導屬實,不僅是對警大警專教授的歧視、不尊重專業,同時也侵害警大警專學生的受教權,一時間警大警專廢校首部曲之說開始流傳,人心惶惶。
    經向考選部查證,考選部澄復說明指出,報導所指的,是擔任去(111)年警察鐵路考試典試委員長的姚立德考試委員所採的防弊措施,考選部並無此種禁令,典試委員長依法每年係不同考試委員擔任,防弊作法未必會相同、延續。
    國家考試應該公正公平,當然需要防止一切弊端。尤其應該針對有洩題、舞弊之虞的個人,或是違法在補習班授課賣書的老師,不應該只針對特定學校,把所有人都當成賊來防。我一生在警大授課,也曾在不同的國考中擔任命題、閱卷委員,參與國家考試的命題與閱卷,都是苦差事,但這是我的職責,有必要切合時代趨勢與當前問題,有效鑑別出考生的程度。
    以目前國家考試的命題模式,所有題目都要註記出處,參與考試工作的老師們也都被告知舞弊洩題的相關刑責,防弊足矣,只要加強受理舉發即可,哪能把所有警大、警專的現任、退休老師都當成嫌疑犯,褫奪參與國家考試試務的權利?
    媒體的報導,源於考試院111年12月29日考試院會議紀錄(13屆第119次會議紀錄)警察特考報請查照報告一案(壹、三、二)時,警察特考的典試委員長姚立德考試委員報告:「過去曾發生消防特考洩題事件,本次考試……原則上警大現職或退休教師不會擔任三等警察人員考試之典試委員或命題委員,警專現職或退休教師不會擔任四等警察人員考試……,避免再次發生洩題憾事。」我向考選部查證後,該部說明指出本(111)次考試,典試委員長(姚立德試委)確有由警專教授命題三等、由警大教授命題四等考試的防弊措施,但是純粹是這一次典試委員長的決定,考選部沒有針對某一學校的教授禁止命題規定、作法,而且典試委員長每年都會變更,未來作法未必相同。
    考選部也從未因為單一洩題事件,就對洩題教授任教學校的其他教授限制命題機會。報導有過於誇張之處,但畢竟有考試院會議紀錄為本,也難怪引發警大、警專不平,以及考生人心惶惶。
    雖然這次新聞所報禁令有所誇大,但姚立德試委的措施和官方文件記錄也有所本,當新聞做此報導時,甚至標題上就提出「有貓膩」,考選部應有敏感度、適度澄清,以免矯枉過正,影響警大、警專聲譽事小,造成考生人心浮動事大。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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