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游毓蘭專欄】選戰打得越混沌,真相更形可貴。警大正式回文證實侯友宜博士報考資格合乎規定,博士班修業期限與口試均無違反程序與學術倫理。
新北市長選戰雖然各方民調都顯示侯友宜勝券在握,對手林佳龍仍不放棄,以質疑侯友宜學士跳考警察大學博士班是及四年即得到博士學位問題,大打烏賊戰;後來還引發警察大學聲稱未發「聲明」,有無「瑜亮情節,同學互捅」的八卦劇情。
身為侯友宜、陳檡文的同學,又曾經當過警大發言人,對於這次母校成為蔻蔻退場期間的墊檔戲碼,期期以為不可,特別發文請警察大學說明,10月4日,警大回應說明﹔
一、侯友宜於1999年報考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班資格,招生委員會根據當時的相關規定,法律授權組成之審查委員認定同等學力部分,認符合當年招生簡章報考博士班入學資格之規定,而入學甄試口試的委員七位有大法官、教育部次長、外校的專家學者組成,極為嚴謹慎重。
二、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生修業年限為三至七年,經查侯友宜之博士班修業時間為五年,符合相關規定…另經查侯市長之論文研究、指導教授與審查委員之組成,均符合當時之規定,並無違反程序或學術倫理之處。
其實,早在1972年大學法修正時,當時第三十四條,即有學士得逕行攻讀博士的規定。無論是警大,或前身中央警官學校,向來也鼓勵實務與警政學術研究結合;因此1999年犯罪防治所博士班時的招生簡章規定:【從事法務警政…相關工作公務員年資累計滿10年】,已經有18年從警經驗侯友宜報考,也通過嚴格的資格審查,當然可以逕行攻讀博士。
一個正常的學位授予訊息澄清,卻因為捲入林佳龍吹響號角的選戰攻防,而成為剪不斷、理還亂的糾葛,令人質疑警大立場不公,過去這十天,我收到無數學長、同學、學弟妹,甚至是社會大眾的殷殷垂詢,都懷疑警大也被政治介入施壓,居然連「前校長」侯友宜校友的資格都不敢據理陳述,如何當所有校友的母校與靠山呢?
當然外界質疑警大的陳檡文校長為何會化簡為繁,把單純的招生辦學訊息摻進過多政治考量的「聲明」事件,招致外界抨擊一事,陳檡文也自承過去多在刑事單位任職,注重證據法則,他個人對於教育行政及相關法規程序尚未熟悉,所以要求校方發言之前需先蒐證釐清。
侯友宜報考博士班已是23年前,許多教職同仁已經退休,再加上相關重要文件已逾年限銷毁,故花了較多的時間拼湊整件事情的原貌……
猛然想起2016年5月23日,小英政府一上台,行政院長林全就以「太陽花是政治事件,不是法律事件」為由,對攻進行政院搗毀辦公室的126名被告撤告;次日中國時報登出我的評論「當法律不敵政治」,雖然我已經從警大退休﹑作者的職稱是: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當天我就被警大的「長官們」以我讓警大困擾為由,從此不再讓「白目的我」回校兼課,也不許我再以前警大教授自稱撰文。
不管是處理「白目蘭」評論,或是「侯友宜博士資格」事件,都應該謹記警大雖然在內政部的轄下,是個學術機關,更是個教育機關,所作所為都動見觀瞻,要有拒絕政治力不當介入的勇氣與風骨,更要保障學術倫理與言論自由。
警大是我的母校,也是我過去職涯的主要場域,更是我的根、我的家,經過這次的事件,希望警大能夠淬鍊出更成熟的媒體處理SOP,也請行政院、內政部不要以長官身分對警大下政治指導棋,因為如果警大的校長必須要學諸葛孔明觀星象,看政治顏色,還能期待我們訓練出來的警察幹部們,做個行政中立、不畏權勢的治安守護者嗎?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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