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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自隆》《倒立看金剛經11》有為法

圖片說明:甘肅武威文廟內印刷博物館,所展示唐咸通9年(868年)雕版印本金剛經。《金剛經》原不分章分品,亦無段落標點,但現在坊間流行的《金剛經》既有段落標點,也有被命名的章名,更多了包含本書在內的各式各樣詮釋,這些詮釋與佛陀原意有無差距?既是人為智慧的產出,《金剛經》及其相關的詮釋,是否也是如夢幻泡影的「有為法」?

 

【愛傳媒鄭自隆專欄】不管有沒有讀過《金剛經》,很多人都會記得「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這句話,那何謂「有為法」?如果去問十位僧眾,恐怕會有十個不同答案。

 

佛經本是一種簡單的智慧,但經過數千年無數「大師」的詮釋演化,已經變得又玄又難懂,這也難怪,將「智慧」用簡單的話講清楚說明白,那能彰顯大師的法力了得,而得到供養。

 

什麼叫「有為法」?「有為法」是對照「無為法」,一般僧俗的解釋是–

•從因緣中出生的法,稱為有為法,反之,不是從因緣中出生的法,稱為無為法。

•有為法就是因緣和合而生的一切理法,無為法就是無因緣造作的理法,也就是無生滅變化而寂然常住之法;有為法可說事相方面而言,無為法可說理體方面而言。

•完全沒有貪嗔痴的參與,就是無為法。

 

看不懂吧,「完全沒有貪嗔痴的參與,就是無為法」,這是宗教的想像,為多賺版稅而努力創作煮字療飢算不算貪?看到社會不公寫小說抒發情緒,算不算嗔?執著創作廢寢忘食,屢退(稿)屢寫,退了再寫,算不算癡?所有的傳播行為或創作一定會有情感、知識的投入,這些都是廣義的貪嗔痴,完全沒有貪嗔痴的參與的行為是行屍走肉,哪能稱是無為法。

 

也有人把「有為」說是「無常」,所以「有為法」就說是「無常法」,這是倒果為因,掉入套套邏輯tautology的陷阱,因果關係的論證,是因導致果,但不表示因就是果,否則就成了循環論證;「無常」形容「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是對的,但不能以此說明其引起的原因即是「有為法」,必須具體說明「有為法」有甚麼因素會導致「無常」,否則用果即是因、因即是果來說明,是唬人的。

 

而用有無「因緣」關係來區隔「有為法」或「無為法」,在現代學術上亦講不通,「蝴蝶效應」butterfly effect 就認為在同一系統中,萬物都有連動關係,最常引用的例子是「一隻蝴蝶在巴西輕拍翅膀,可以導致一個月後德州的一場龍捲風」,把世界視為一個系統,甲地蝴蝶拍翅膀,會帶來乙地龍捲風。

 

佛家的「因緣」就是「蝴蝶效應」,從上例可瞭解「萬物皆有牽連」;所以說以「因緣」來區隔「有為法」或「無為法」是講不通的,物物之間或許都因緣一線牽,不會有「無為法」。

 

再回到佛學的詮釋,有為法是由五蘊(色、受、想、行、識)衍生的法,也就是人為智慧,由色由心所生,色指的是詮釋者所觀察到的被詮釋物外觀或特性,心指詮釋者原有知識架構,即受、想、行、識的感官功能,有為法因是人為智慧,所以具備生(創造)、住(執著)、滅(被清洗、遺忘或取代)三相(表象與過程),所以「無常」(不會永遠存在);但「無為法」不是人為智慧,所以不生不滅。

 

因此區隔二者應以是否有「人為的介入」切入思考–

   

   有為法:人為智慧

   無為法:自然法則

 

「無為法」指的是太陽從東邊升起得自然現象,或蘋果熟了,必然從樹上掉落的自然法則,而延伸「萬有引力」定律,物理學的諸多定律,都屬「無為法」。

 

相對「無為法」的沒有人為力量介入的自然法則,「有為法」指人為創造的智慧,也就是「有人為力量介入所創造的知識」,因為是人為創造的智慧,所以隨時可被挑戰、修正,所以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例如資本主義是因應工業革命重大社會變遷,而形塑的理論架構,當然是「有為法」,資本主義對西方文明的貢獻卓著,但施行近百年之後,發現有許多弊病,所以有北歐式的社會主義做為修正,這是「有為法」的彈性。

 

對新聞自由,西方崇尚「自由主義」,但自由主義造就媒體巨獸,壟斷意見自由市場,因此有社會責任論social responsibility的修正,後來又發現60年代的「社會責任論」,原來是為包裝打擊共產擴散的麥卡錫主義,是極右的主張;這些甚麼主義的,都是人為智慧的創造,都是「有為法」,當然可以隨時不斷被挑戰、修正。

 

將「有為法」視為「人為創造的智慧」,如此方可回應經文前句「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因為有為法是人為創造的智慧,因此不取於相(象),不必執著細微末節,只要「如如不動」掌握大原則即可。

 

整部《金剛經》就是講一個簡單的概念:見象非相、似相亦象,「象」是表象,「相」指真相,表象與真相混淆,所以不必執著何為表象何為真相,「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法是不可說的,若說得出來「法」就是「象」,也就人為的論述,就成了「有為法」。

 

《金剛經》讓我們瞭解獨立思考的必要,「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象非相,則見如來」,瞭解這樣的道理,佛法就會我見,對經文過度詮釋吹捧都是夢幻泡影,如露如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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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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