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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華》別再相信金鏞之五 有關契丹人

    【愛傳媒曾建華專欄】契丹如何治理燕雲十六州。
    幽州(北平)升格為「南京」(原南京遼陽改為東京),變成新得漢地的政經中心。劃為一特別行政區,設「留守」,兼總山南軍民事,統管十六州。
選用漢地降臣為各地的留守、節度使,並尊重燕雲世族、大姓(如韓、劉、馬、趙)以求地方安定。
    施行「番漢分治」: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治漢人,番官、漢官的不同有硬性規定,治番地的番官皆胡服,樞密宰臣曰北樞密、北宰相。治漢地的漢官皆漢服,樞密宰臣曰南樞密、南宰相。間有契丹人任漢官者,亦著漢服。
    南面漢官與投降漢官均用中原官稱,十六州用唐制設三省、六部、臺院寺監等,有招來中國之人之意。投降的降官,均書以(如)「馮道,守太傅」。

契丹的考試制度
    一,契丹以戰鬥立國,本不需要進士制度,需要佐治者,朝廷寧可選用宋朝的投北進士,不願採行漢地的考試制度。但遼聖宗統和七年(998),時十六州已入治五十年,加以漢地安定,讀書人需要一套入仕的途徑,故決定開科取士。但契安人不准參加,恐妨習武也。第一次的狀元是高政(或做正),時為澶淵之前十五年。
    二,自998-1125遼亡共61次,每次及弟最少兩人,最多在道宗咸雍六年(1070),取了138個進士。
    三,初只限十六州的「土著漢人」,後來渤海人、歸正人也可參加。但有出身限制,醫、卜、屠、販、奴隸、背父母犯罪逃亡者,有時經商者子也不許。一樣有殿試,皇帝偶爾也親自出題。進士科外另有「特科」(恩科)。
    四, 契丹人不准參加進士考試:耶律庶箴之子耶律蒲魯,在興宗時進士及弟,有司以「國制無契丹試進士之例」。興宗鞭耶律庶箴兩百。後來,蒲魯仍任官文才甚長,興宗曰「文才如北,必不能武事」。可見契丹貴族仍以武為貴。
    例一,阿保機用韓延徽(909奉劉守光之命使契丹,阿保機留之為「政事令」。康默記(903歸契丹)命掌番漢訟事。韓知古(903歸契丹)主諸國禮儀。遼史對三人助遼漢化極推崇。
    各地紛續建「漢城」,即漢人居住之城,城中種種一如關內,有孔廟、城隍廟等。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照片為遼太宗耶律德光想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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