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葉元之專欄】娛樂稅是不合時宜的稅目,元之在2020年11月曾提案,希望能降低娛樂稅,並沒有獲得市府的重視。最近因為脫口秀演員博恩,拍片調侃台北市稅捐處,說只要把「脫口秀」包裝成「有趣的演講」,就可以不用繳娛樂稅,讓娛樂稅的問題再度被大家關注。
娛樂稅是消費者因從事娛樂活動要繳的稅,在民國31年開徵,當時是農業時期,政府希望大家勤儉建國,為鼓勵大家努力工作,避免消費、減少娛樂,因此有「寓禁於徵」的政策意義。
但現在娛樂已經是大家日常休閒生活的一部分,政府甚至還鼓勵大家進行看電影、藝文表演等經濟文化娛樂,去年政府的振興券還加發「藝fun券」,現在還用課稅的方式來「懲罰」民眾娛樂,實在是讓人很錯亂。
另外,雙北是共同生活圈,但市民在新北從事娛樂活動,要繳比台北高的娛樂稅,相當不合理,也與市府經濟發展及推動藝文活動的目標相違背。以職業表演娛樂稅來說,市民在新北要繳10%,在北市只要2.5%。
板橋火車站旁的特專三用地,文化部即將要設立「國家級國家兒童未來館」,到時候會有兒童文化體驗館、數位藝術體驗館,之後若有收門票,也要繳娛樂稅。
另外,課娛樂稅的標準也很奇怪,財政部曾函釋「職業性說書」要課娛樂稅,是指「講解書中意義或講說評詞、故事」,那這樣各級學校或補教業者是否都要被徵收娛樂稅,但同一函釋是說舉辦「全方位成功經典講座」並非說書,難怪博恩會說「適當包裝即可避稅」。
我覺得最不合理的地方,就是用課稅方是懲罰民眾看電影、參加藝文活動、唱KTV,更不要說疫情關係這些產業都受到很大程度的影響。但其實去年新北市課電影院娛樂稅400萬、藝文活動74萬、KTV3300萬,金額並不大,影響市府財源很有限。
中華民國萬萬稅,但課稅的目的必須正當,不能用開源為由,向民眾徵收不合理的稅。去年中央政府超收4327億的稅,新北市應該爭取中央其他的稅源,而不是不願意改革不合理的稅。
雖然娛樂稅極度不合理,考量市府財政困難,希望市府可以分階段降娛樂稅,積極從事稅務改革。
作者為新北市板橋區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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