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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毓蘭》警察防疫保險 內勤竟無法加保?!

    【愛傳媒葉毓蘭專欄】4月25日,內政委員會審查「地方制度法」諸案,針對消防一條鞭、解套釋字760巡官職缺等議題,我也有相關提案,並就警察的防疫保險,質詢內政部次長陳宗彥。陳次長提到凝聚地方共識,是許多消防業務推動時會遭到的困難;也承諾防疫特別預算的保險,會從寬認定檢討,擴大納保。
    今年初,六都消防局大隊長調整職務等階,由「警正一階」改為「警正一階至警監四階」,雖然感謝內政部與銓敘部的配合,但與六都警察分局長(101年12月)調整職務等階相比,前後竟差了近十年。
    近來因應大法官釋字785,警消等輪班制等公務員勤休制度須合乎憲法健康權,消防署原本要求各地方在3月份就要試辦新勤休制度,苗栗卻遲至5月才上路。
    上述的消防改革,陳次長都坦言在凝聚地方共識上,花了極大的時間心力,並非有意延宕。這也更證實我提出消防一條鞭的地制法改革,有其必要。
    高雄左營分局傳出染疫,內勤卻沒有被防疫特別預算納保保險,同仁忿忿不平,目前防疫工作內外勤界線已趨模糊,頻繁互相支援接觸,為何內勤卻無法加保,而須高雄市動用經費來加保?
    去年6月11日,立院處理防疫第3次追加特別預算時,我就提案要求防疫保險,後來警政署第一波納保,卻只有派出所、鑑識人員(不含偵查隊)、外事等人員。陳次長直言,只要用當初報請施打公費疫苗的名單,就可以認列實質防疫工作的員警,會這樣來儘速檢討納保。
    大法官釋字760後,前內政部長葉俊榮大筆一揮,把原先聲請大法官解釋救濟的17人得補訓取得巡官資格,增加成三千餘人,但卻創造不出三千個職缺,從此造成人事派發大亂;另外,年改後也有許多屆退警察盡量延後退休,卻未必有足夠非危勞職務可以擔任。
    我認為警察同仁熟悉地方、機動出勤、熟悉跨部門溝通的優勢,十分適合擔任村里幹事,因此修法開放轉任管道。陳次長坦言現行警察如果要轉任,需要先第一次轉任為一般行政人員,才能轉成村里幹事,也證實了我提案的必要性。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作者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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